关于印发《农村公路、桥梁(危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为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农村公路、桥梁(危桥)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排除险情,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特制定《农村公路、桥梁(危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农村公路、桥梁(危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桥梁(危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目前为止,我县共有农村公路1421.778公里,其中县道186.136公里、乡道144.388公里、村道992.115公里、专用道99.139公里。
农村公路桥梁207座,共计5537.7延米。其中危桥52座,共计1594.8延米,分别位于高城(6座)、唐坊(9座)、赵店(1座)、花沟(14座)、黑里寨(8座)、青城(1座)、木李(4座)、田镇(5座)、常家(4座)。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局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要制订相应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将应急人员、机械和物资落实到位,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充分准备。
(三)整合资源,协同应对。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调动乡镇、部门、企业和群众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四)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始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的培训,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定期进行演练。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高青县辖区内农村公路受到严重冲刷破坏的情况,桥梁(危桥)遇到大风、爆雨、冰雪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以及公路工程的其它应急事故。
(二)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依据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一般)、三级(较重)、二级(严重)、一级(特别严重)。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一)指挥机构。成立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桥梁(危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局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