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的前世·传奇的倒影:查尔斯·巴克利 vs 卡梅罗·安瑟尼
查尔斯·巴克利说他实际上只有6尺4寸。这不啻是个巨大的讽刺。这个阿拉巴马史上最有名的胖子羞辱了联盟绝大多数比他高一个头的壮汉,把他们的投射盖落地板,把他们的身躯晃倒在地,把他们的屁股撞到坐地,自己挂在篮筐上洋洋得意。
传说中,在他身高只有5尺7寸时,他就每天跨越110公分高的横栏玩儿,借以培养弹跳力和让自己长高。后一个目的到他进入大学后都只是片段性的达成——不过,费城的老板也表示:他是冲着巴克利“球场飞猪”的绰号去看他打球的。
84年是英雄辈出的一年。如果换一个角度审视,你会发觉那年进入联盟的人里有三个人,有实力去竞逐联盟史上最佳阵容:迈克尔·乔丹,查尔斯·巴克利,约翰·斯托克顿。如果一定要做角色分类,他们三个人分别是联盟史上最天才、最幽默、最冷静的三个人。
在费城首季的14分和8个板其实并不是很要紧的数据,重要的是,在欧文和摩西·马龙身边,巴克利从来没有怯场或者表现得愚蠢。他咧开大嘴笑的时候甚至很可爱,而他那拔地而起的肥硕身材——横贯整个职业生涯以及联盟所有大前锋的噩梦中的黑色闪电——能在不经意间抓下无数篮板,然后轰的一声直飞篮筐。
他是个强力弹簧,一个不可思议的肉球。他和2002年的罗纳尔多有一个相似点:这两个肉球都能在面对防守者时,以一串令人匪夷所思的动作出现在对方的腹地。不同的是,罗纳尔多会以一个精准的推远角或者盘过守门员结束进攻,而巴克利永远不放过暴虐篮筐的机会。
在2003年选秀前,盛传着一个故事:高四的卡梅罗·安瑟尼曾经和高三的勒布朗·詹姆斯在高中比赛相遇过。前者射落34分后者拿下36分,而安瑟尼一队赢得了比赛。这个故事的神话色彩在媒体树立这两个对立形象时发生了作用,使人们开始幻想1979年伯德和魔术师,或者1984年大梦和尤因那样的连年恩仇。
事实上,没有詹姆斯的话,安瑟尼将基本上锁定状元——一个大一生,全国四强赛最佳选手,全国冠军。大学仅一年便已没有什么荣誉再值得他去争取。可惜的是,他参加选秀的那一年,被万人瞩目的是一个被目为未来帝王的家伙。
安瑟尼在头两年也许并不那么像巴克利,但是在今季,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打法。6尺8的个头,他没有希尔那样超卓的运球节奏和突破速度,也没有史蒂夫·史密斯那样的投射。作为一个小前锋,他直截了当的选择了一个大前锋般的背身。
他是掘金队真正的低位利器。他弓着身子,运着球,撅着屁股向内线压去,利用他细碎的步子、迅疾的转身和翻身投射技巧、假动作来在低位单吃对手,以及在外围持球后,几个协调紧凑的步子直接扑向内线得分。安瑟尼的步子节奏更接近于一个低位选手。
也许背身的步伐还不如贾米森那么圆转老到,但是他对身体的运用要比贾米森霸悍。他可以蛮横的用肩、背和屁股让鲍文这样级别的防守者无所适从。他可以爆掉任何一个和他对位的小前锋——除了体重和低位比他还重的阿泰。
安瑟尼和巴克利在与其身高不相符的霸悍风格外,都有其迷人的一面。没人能否认巴克利微笑的可爱,一如没有人能否认安瑟尼那孩子气的甜笑一样。至少在面对媒体微笑时,你会忘掉他们在场上凶猛迅疾的打法,开始觉得他们像两个没有机心的孩子。一方面是他们可爱的孩子气的笑,一方面是他们孩子气的举动。安瑟尼去年夏天的案子犹然在目,而巴克利却从一入行便成为媒体最热爱的对象之一。
摘自己两段旧文:
查尔斯DJ VS 大鸟
当时查尔斯初入行,DJ已老。那年费城血战波士顿,打得天昏地暗。DJ老眼昏花,瞥见篮下有空,老树新花,飞身而起灌篮。斜刺里杀出只大鸟,肩膀在DJ腰里一扛,但听得扑通一声,DJ吃了个倒栽葱。幸亏头发浓密,不曾伤了头脸。
DJ大怒,捏拳而上。大鸟刚要反抗,后面查尔斯一把抱住,口中只道:“不要动手!不要动手!”周围费城人民齐上,口中都道:“不要动手!”——裁判和波士顿人冲突不入,那里面DJ抡起拳来,朝大鸟脸上只顾打!——我估计查尔斯是看过水浒传里头林冲火并王伦那段的。大鸟脸吃四拳,血流满面。后来停了查尔斯的赛。
查尔斯VS兰比尔
这事之前有个小桥段,据说查尔斯在某场比赛里吃了罗德曼的阴招,被罚了,满心要灭活塞。那日活塞到了费城,兰比尔拿起球来扔马洪。场上都敢怒而不敢言。兰比尔正在得计,查尔斯和身扑上,直撞入兰比尔怀里,滚倒一团。众将发一声喊,一起上来。当时兰比尔被众拳打开了花。这一战十数人参战,史称费城群殴。费城老板批示:“打得好!查尔斯打兰比尔要被罚的款,我代他缴!”
很多时候,巴克利是一个烈火魔王。从阿拉巴马州一路走来,他像一个哲人一样智慧,像一个牛仔一样莽撞。他从不怯场,也从不畏惧。梦之一队,他是头号得分手。梦之三队,他穿4号,然后会在替补凳上指挥全场观众一起唱歌。他是史上最矮的篮板王。我们常可以看到,他在场上被无数人包围,然后轰的一声,所有人都飞了出去,他一个人高高挂在篮筐上。落了地,他狠狠的挥拳头,得意洋洋。
“好吧,请把那两坨肉放在椅子上吧……如果我们可以称呼它为屁股的话……”
“嘿,伙计,别这么挑剔。这两坨肉可让我赚了几千万美刀呢。”
在那个被称出153公斤体重的TALK SHOW现场他如是说道,谈笑风生,随心所欲。
“我娶了个白人老婆,如果有哪个白人敢为此歧视她,我就把他的脑袋给轰了。”这种时刻,他就像个恶汉一样说话。
“迈克尔一退役,联盟里就只有奥尼尔、尤因、奥拉朱旺和罗宾逊有点儿味道啦……至于我,我是超超超超级巨星……皮彭吗?他只是在亲吻伯德,托马斯和乔丹的屁股。”1994年,他如是说。
他比艾佛森更为倔强,也更加聪明。同样的被人认为身材并不适合这项运动,他们做出了一个美国人——传统意义上的美国人,美国梦里的标准美国人——所崇尚的举动:努力、自信、坚持、桀骜得近乎霸道,绝对不向命运低头。
而安瑟尼与巴克利的相似点是,他们分别被勒布朗·詹姆斯和迈克尔·乔丹遮住了他们的身影。那是主流所欣赏的风度:帝王之气、完美的身体、性格和领袖意识,沉静老到的处事,风度优雅。而巴克利和安瑟尼则代表另一种人:血性、不忌讳利用身体及其他条件、强悍、凶猛,不羁。即使命途多舛,他没有得到过总冠军,他依然天不怕地不怕的站在那里。上帝是谁?他有一个平民、一个街上最狡猾的饶舌者的智慧。上帝是谁?
主流文化需要迈克尔·乔丹那样的优雅,而艾佛森的孤胆英雄则可以被归类为另类。在面对巴克利时,人们则迷惑不解。他不优雅,然而聪明。他不会向媒体展示希尔式的翩翩风度,可是他妙语如珠。他了解一个美国人的一切,一个亿万富翁,或者一个水泥厂工人。
他说到做到,大嘴不忌,经常惹事而且敢做敢为。这不是一个样本般的人,但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的坏甚至不像罗德曼一样故意去坏。他的坏像一个孩子。就像坎通纳,就像奥斯卡。他告诉你:他之所以坏,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比他更坏的人。
在这一条路上,巴克利做到了极致。而安瑟尼则还摇摆着。他可以做一个好孩子,或者做一个平庸的球员,或者做一个坏孩子。这取决于他怎么选择。但无论如何,一如巴克利一样,他很难挣脱詹姆斯——现在还得加上韦德——加于他之上的阴影。比起老成持重的他们来讲,安瑟尼还是个孩子。
最后讲个记忆里的段子:
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某一场比赛,费城对爵士。赛前,针对巴克利一贯吹牛的风格,邮差针锋相对的放出风声:“我才是联盟里最好的大前锋。”
赛前训练,其他人投球,查尔斯一个人站在球场中心,低着头,发呆。邮差练了会儿球,不经意的走过来,在巴克利身旁。摄影镜头似乎捕捉到,他们俩互相对了几句什么话。然后,就跳球,开始比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