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印咸照片 父亲所拍照片错署名摄影家吴印咸之女获赔4024元

201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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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法院经审理查明,陕西旅游出版社曾于1993年10月出版发行<毛泽东在延安>一书,该书扉页注明"摄影"为吴印咸等8人;该书第172页载有摄影作品<毛泽东与李讷>,并注明拍摄时间为1943年.陕西旅游出版社出具证明,称<毛泽东在延安>一书中所登载的<毛泽东与李讷>等多幅摄影作品系由吴印咸所拍摄.中央文献出版社于2004年7月出版发行<翻开我家老影集--我心中的外公毛泽东>一书,该书第171页载有名为<晒太阳的外公父女>

法院经审理查明,陕西旅游出版社曾于1993年10月出版发行《毛泽东在延安》一书,该书扉页注明“摄影”为吴印咸等8人;该书第172页载有摄影作品《毛泽东与李讷》,并注明拍摄时间为1943年。陕西旅游出版社出具证明,称《毛泽东在延安》一书中所登载的《毛泽东与李讷》等多幅摄影作品系由吴印咸所拍摄。

中央文献出版社于2004年7月出版发行《翻开我家老影集——我心中的外公毛泽东》一书,该书第171页载有名为《晒太阳的外公父女》的摄影作品,该摄影作品即系涉案摄影作品《毛泽东与李讷》,并注明“吴印咸摄”。

2001年6月28日,《南方都市报》登载《珠海发现毛泽东李讷合照》一文,主要内容为居住在珠海市的杨女士珍藏有一幅毛泽东与李讷20世纪40年代初摄于延安的合影以及该幅照片系由杨女士的已故姨夫知名木刻家金某某所拍摄等,同时将摄影作品《毛泽东与李讷》作为配图予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