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东争产案 霍英东基金被准许延交答辩书
星岛环球网消息: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争产案,涉案被告之一“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提出延期呈交答辩书申请,高等法院聆案官昨日接纳有关申请,并表明只将期限押后至10月18日,如申请人逾期呈交答辩书,原告一方有权向法庭申请在本案中“胜诉”。
香港《大公报》报道,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基金)的代表律师在庭上解释延交答辩书原因,指基金管理层内有霍氏家族成员,如由基金管理层处理是次案件,会有潜在利益冲突问题,因此基金决定委任独立人士处理诉讼。由于过程需时,延后三个月至本年四月,基金才可向独立律师代表提供案件指示,难以在原定期限呈交答辩书。
基金因此希望法庭批准延后10星期才呈交答辩书。
原告的霍英东长房三子霍震宇、其两姊霍丽萍、霍丽娜的代表律师均反对延期申请,律师称本案于今年一月提出诉讼,至今逾半年,理应有时间处理去处理答辩书。
高等法院聆案官决定接纳被告申请,准予将答辩书呈交期限延至10月18日,但聆案官表明如基金一方又再延误,原告一方有权向法庭提出“胜诉判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