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吴法宪临终口吐真言(图文)
吴法宪临终前唯一感到快慰的是“剃人头者人亦剃其头”奉命批斗、审查他的上级、同事、下属,几乎都没有好下场。九一三时到空军司令部监控吴法宪后来又成了吴案负责人的李德生,一九七五年元月突然被免除中共中央副主席与政治局常委的职务,在政坛上再也没有作为。
吴法宪被拘押在北京卫戍区时,五次提审他的公安部副部长李震本是他一手提拔的,居然摆出了“中央首长”的臭架子,动辄训斥他“态度不好”,然而就是这个李震,一九七三年横死于公安部的地下室,此案至今未水落石出,但原因已经显露:他知道的机密太多。
在四年国共内战后,中共关押了九百二十六名国军高级将领,其中大多数人在“战犯管理所”苟延残喘、逆来顺受。然而挨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有些人焕发出人性的光辉,在无畏无惧之下说出了心里话。例如有个在一九四七年泰(安)蒙(阴)战役中被俘的国军整编七十二师中将师长杨文瑔,弥留时毅然高呼“蒋委员长万岁!”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共产党的高级将领也未尝不是如此。例如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空军司令员的吴法宪,在他临死前撰写了一部《岁月艰难——吴法宪回忆录》,洋洋洒洒两巨册近千页,从头至尾都在愤怒控诉毛泽东的心狠手毒、诡计多端、口蜜腹剑、丧心病狂。
吴法宪在林彪的九一一事件发生后两周被捕,一九八一年一月以“反革命集团主犯”罪,被“十恶大审特别法庭”判刑十七年,八个月后保外就医。据看守人员反应,吴法宪是林彪死党中态度最为谦卑者,凡见人必呼“首长”,进门必喊“报告”,在庭审中有问必答。
然而他口服心不服,郁结在胸中的怨气全部倾注入这本七十四万字的回忆录中。他说:“我十五岁起参加革命,跟着共产党、毛泽东,几十年的枪林弹雨,拼命工作,什么样的危险都遇到过,什么样的后果都想到过,也随时准备为党的事业而献身。但是唯独没有想过,要为党的事业这样‘献身’,要坐共产党自己的大牢。要做一个全党共诛之、全国共讨之的大坏蛋,忍受一切屈辱,受到这样的折磨!”
吴法宪说,出庭前,特别法庭的审判员警告他:在庭上可以发言,但不准推翻起诉书上的罪名,否则要判重刑,所以他“下了决心,不申辩,反正申辩也没有用。”然而,判决后,他对所列“反革命罪行”耿耿于怀,认为“说我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真是天大的冤枉,完全是强加于人的不实之辞。
这二十多年来,从来没有任何人向我出示过任何这样的证据……正是因为我在文化大革命中盲目地贯彻执行了毛泽东的指示,才犯了各种各样的错误”。
第二,判决书中说他“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活动”也根本不是事实。“林彪地位的上升,同毛主席的赏识和一手提拔分不开的。毛主席亲自提名,使林彪成为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还决定在党章中明确写上‘林彪同志是毛主席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这一切都不是林彪夺权得来的,而是毛主席亲自选择和安排的”“林彪已经是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和党章上法定的接班人,他还有必要冒着和毛泽东对抗的风险,拿着实权去争国家主席这个排名远远在后面的虚权吗?就算是林彪想当国家主席,通过正当的竞争、竞选来争取,这应该是一个党员、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绝不是什么犯罪行为。
“从九一三以来,我一直没看到有直接的或者是有说服力的证据,说明林彪直接策划了政变和谋害毛主席的行动。在文革中,只有毛主席自己或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号召过在全国的夺权。相反,由于林彪、老帅们和我们的反对,在军队中,除了一些文艺团体和部队院校以外,任何军事机关和部队都没有夺过权。
全国廿九个省市自治区全部是毛主席、党中央批准夺权的”“在文革中,我所参加的中央文革碰头会议、军委办事组和空军党委,都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组织领导的机构,不是什么反革命集团”“我是林彪的老部下,党的组织原则规定下级服从上级,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不可能超越这个框框的。
事实上,在我同林彪多年的接触中,从来没有听他说过有关反对毛主席的只言词组,更不要说是有关推翻人民民主专政和搞政变这样的事情。”
迫害干部的罪魁、全面武斗的黑手都是毛泽东
关于“诬陷贺龙和罗瑞卿”,吴法宪说:“贺龙的材料是根据成钧、傅传作、黄立清和廖冠贤四个人的揭发整理的,不是我个人编造的。罗瑞卿的这顶帽子是中央戴上的,并不是黄永胜和我给他戴上的。如果说,在文革中的报告中或言论中对当时受迫害的领导同志有过类似的不敬语言就是‘反革命罪’的话,难逃法网的应该不止是我们几个,大概是不计其数。
关于贺龙和罗瑞卿受迫害的问题,我认为主要责任在毛泽东、林彪、周恩来,因为这些问题是他们决策的,主要安排是他们决定的,两个项目组基本上都是由周恩来全面负责的……在几十年的党内残酷斗争过程中,很难找出几个从没整过别人的党内干部。
据我回忆,由毛、周亲自批示、审阅、划过圈的贺龙、罗瑞卿和其它人的项目组报告为数不少。
不能说牵连到我们的都是‘反革命罪’,牵连到毛主席的都是‘失误’,牵连到周恩来的就都是‘违心的’,为什么在这里就不讲‘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呢?”他愤怒地说:“在刘邓等中央相当一部份领导干部受迫害的问题上,毛泽东周恩来应当负主要和直接的责任。
毛泽东是决策者,而周恩来是主要执行者。其它的人,不要说我们几个人(按:指黄吴李邱),就是江青、康生、陈伯达,对此都不是说了算的!”
关于“在空军关押迫害干部一百七十四人,致使南空参谋长顾前和空军学院副教育长刘善本被迫害致死”问题,他认为“这是全国全党搞运动的结果,当时全军共有八万人受迫害,一千一百六十九人被迫害致死,空军只占其中百份之零点二,其余99.
8%受迫害的人又应由谁来负责,各该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否“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全国共有七十三万人遭到迫害,是不是毛泽东、中共中央都要承担刑责?在审查林彪集团过程中,军以上干部八百多人被整,空军副司令员曾国华中将(大渡河十七勇士之一)在学习班中被整死,是否也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呢?”他认为“在打击迫害干部的问题上,从毛主席、党中央到下面基层领导都有错误,都应承担责任,不能只是把我们几个人推出来做替罪羊了事!
吴法宪说,全国各地发生大规模武斗,其背后黑手都是毛泽东。例如一九六七年八月,上海柴油机厂武斗,王洪文率十万人猛攻,双方伤亡惨重,毛泽东赞曰:“打得好!”他听到各地武斗的汇报时还说:“这是乱了敌人,锻炼了自己!”他在上海看到电视直播批斗大会中造反派强迫陈丕显、曹荻秋低头弯腰,竟说:“这算不了什么嘛!”
不相信林彪反毛,不相信林彪搞政变
对于中共现当权派指责林彪“反军乱军”,吴法宪极为反感。他说:“林彪是军委主要领导人,他为什么要一心把自己搞乱?大量事实已证明,在文革中,林彪自始至终都在注意保持军队的稳定,甚至不惜与以江青为首的中央文革小组发生激烈的冲突”
吴法宪还揭露:“不设国家副主席,林彪同志往哪里摆?”这句话是一九七年八月十九日汪东兴在庐山对江西省革委主任程世清讲的,绝不可栽赃到叶群身上。〈程世清访谈录〉与林彪警卫参谋李文普所撰〈林彪事件与我〉都提到这一点,这是一个多年的冤案。
一九七二年毛泽东会见美国总统尼克松时说:“我们国内有人反对和你们谈判,这个人现在见上帝去了”,这是指林彪,然而吴法宪说,在整个中美关系转变的过程中,林除了同意毛泽东意见外,并未说过其它的话。早在一九五年,林彪反对出兵朝鲜与美国直接对抗,因为当时中国并未受到直接威胁;相反,在苏联向中苏、中蒙边境调兵时,林首先向党中央提出建设三线、把重点战略目标从南方转移到北方对付苏联。
所以,说林彪反对中美关系改善,是恶意栽赃!
现在中共的御用文人说“林彪的一号命令是反革命改变的总预演”,吴法宪认为“九大”后林彪名正言顺成了接班人,他根本没有必要搞政变。防止苏联突然袭击是毛、周的三令五申,战备疏散是预防苏联实施“外科手术”式的核打击伤害聚集在北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毛周以政治局名义下达疏散令后,才有林彪的一号命令——疏散华北东北西北的坦克、飞机、大炮,当时毛泽东并无异议,不能因为林彪死了,就把他的功劳变成罪行。
九一三后,空军司令部参谋长梁璞在受审查期间,为了“立功赎罪”,便检举林彪要以广州为基地,拟定了作战计画。吴法宪说,那是一九七一年五月基辛格秘密访问中国大陆、中美关系走向改善时,为了防止国军突袭沿海地区宣示对大陆的主权从而破坏中共与美国的谈判,毛周指示各大军区、各军兵种负责人开了一星期的会,空军按总参指示加强了东南沿海的防御力量,这个作战部署是毛周亲自批准的,何“政变”之有?在那个年代许多问题都被煊染、被歪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