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董事长赖小民:AMC发债应实行“备案制”管理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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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赖小民近日提交关于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境内发债的建议.赖小民称,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四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赖小民近日提交关于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境内发债的建议。赖小民称,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的规模不断增加,发展需求快速上升,从目前政策支持力度上来看,现有的债券发行政策制约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一步发挥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应创新债券管理方式,实行“备案制”管理,并逐步向“注册制”改革。

赖小民建议,改革原有的逐次审批方式,变为由银监会或人民银行按年度一次性核定金融债券规模,金融机构可视自身资金需求分期、分批完成发行工作。此举既提高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直接融资比重、降低了企业费用和成本,也有助于优化债券市场发行机制,提高发行效率,实现监管单位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债规模的宏观统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