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男子4×400米接力赛
奥运会男子4×400米接力赛,是第29届奥运会田径比赛项目之一。以队为单位,每队4人,每人跑相同距离。其起源有多种说法,有的认为起源于古代奥运会祭祀仪式中的火炬传递,有的认为与非洲盛行的“搬运木料”或“搬运水坛”游戏有关,也有的认为是从传递信件文书的邮驿演变而来。
1908年第4届奥运会首次设立接力项目,但4名运动员所跑距离不等。1912年第5届奥运会改设4×100米接力跑和4×400米接力跑。接力跑运动员必须持棒跑完各自规定的距离,并且必须在20米的接力区内完成传接棒。
奥运会男子4×400米接力赛接力跑是田径运动中惟一的集体项目。以队为单位,每队4人,每人跑相同距离。
奥运会比赛项目分男、女4×100米接力跑和4×400米接力跑。
4×100米接力跑是分道进行的,接棒者可以在接力区前10米内起跑。
接力赛中,运动员必须在20米的接力区内里完成交接棒。“接力区内”的判定是根据接力棒的位置,而不是根据参赛者的身体或四肢的位置。
在4×400米接力跑中,第一棒全程及第二棒的第一弯道是分道跑,第二棒运动员要跑至抢道线后方可自由抢道。第一棒的传接必须在参赛者指定的跑道内进行,其余各棒的传接,裁判员根据第二及第三棒运动员通过200米起点处的先后,按次序让其第三及第四棒的队友在接力区内,由内至外排列等候接棒。所有接棒者均不可在接力区外起跑。
接力棒必须拿在手上,直到比赛结束为止。完成交接棒后,运动员应留在本队的跑道中以免因影响他人而被取消比赛资格。任何人掉了棒,必须由其本人拾回,而且要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方可越出自己的跑道以拾回接力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