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扬的画 范扬的国画从6千每平尺炒高到15万每平尺的内幕
近日,著名画商吴立平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国画家范扬。案由是吴立平陈述从2007年长期帮范扬在拍卖行和荣宝斋高价买画托底,耗资一千多万炒作包装范扬,在8年内把范扬的国画从6千每平尺炒高到15万每平尺。吴立平起诉范扬拖欠1300多平尺的画未给,导致吴立平负债累累,面临破产。
中国国家画院国画院副院长范扬
吴立平是南京澄怀美术馆馆长,范扬是国画家范曾的侄子,中国国家画院国画院副院长。二者合作八年来,被告没有履行其给画的义务,双方在多次协商无果后,画商吴立平就把范扬给告上了法庭。
2007年12月31日,原告吴立平与被告范扬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在这份协议中,双方约定甲方范扬委托乙方处理艺术品推广及协助日常工作,包括负责范扬的出行、上下班接送、票务、商务洽谈、资料汇编、文章及交流、简单劳务,参与专业推广、独立画展、联合画展权威大展、艺术博览会、专题拍卖会,协助媒体宣传,包括报刊、影视、电台、出版、记者见面会,管理专业网站,负责作品交接,而且约定每年底作品累计不低于500平尺。
协议的第五条还约定了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标准是每平尺一万元。也就是说,在合作期间,画商吴立平为画家范扬所提供的所有服务以及开支,折合成人民币,由被告以画作每平尺一万元折抵。
后在原告给付了被告几乎所有从拍卖会上买回的画作后,被告在履行自己的新画作时,由于未约定画作质量,被告故意用非常低劣的敷衍之作给原告,原告拒绝接受。原告报警后,2015年1月21日,双方在调解员的调解结下签订了一份由被告起草的协议。
这里面有两个个关键词“折抵未抵”、“敷衍之作”。
吴立平与范扬孰是孰非,暂且不谈,按理说,艺术家与经纪人的关系或者说画家与画商之间的关系,在投资收藏界具有广谱性。对于大多数艺术家来说,经纪人是他们作品进入市场的最佳桥梁。没有经纪人,大多数艺术家的作品就不可能成为商品,也创造不了商业价值。
但是,如果不爆发此事,我们这些买家还不能清醒地认识艺术品市场有多么虚伪,以往只是听说“艺术家自我抬高价格,自己送拍作品,然后请老板去托价。”以为是道听途说,今儿,发生了吴立平与范扬的案件,才让笔者确信,在当下艺术品市场上买的大多数艺术家的画都是雇佣画商托价抬上去的价格,真正受害的应该是买家。在拍卖场上看着风风火火藏家在抢的画面,其实大多是事先设的局,背后并未真实成交,都是炒作,让笔者好心寒。
试问,这样的艺术作品怎么可能流芳百世?在此,我想问问国家税务总局,怎么不查查这些卖画的,有没有交税?当年刘晓庆偷税漏税被判7年,这些画家呢?他们都上税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