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家毫的孩子 杜家毫: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 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江清水

20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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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9月22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乘船考察调研湘江流域株洲至长沙段环境保护和整治情况. 记者 罗新国 摄据湖南日报9月22日报道(记者 贺佳 冒蕞)今天,湖南省

9月22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乘船考察调研湘江流域株洲至长沙段环境保护和整治情况。 记者 罗新国 摄

据湖南日报9月22日报道(记者 贺佳 冒蕞)今天,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考察调研了湘江流域株洲至长沙段的保护和治理情况,并主持召开湘江流域保护和整治委员会会议。他强调,省政府决定实施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就是要把这一工程作为我省两型社会建设的头等大事,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江清水。

省领导李友志、盛茂林、张硕辅,省政府秘书长戴道晋参加考察或出席会议。

上午,杜家毫一行从株洲乘船沿湘江而下,实地查看了湘江株洲段、湘潭段、长沙段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取水口,以及清水塘、竹埠港等重点地区污染整治情况。在详细询问水质、船舶通行、污染治理等情况后,杜家毫说,作为有色金属之乡,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是母亲河——湘江的最大实际。

我们干事情、想问题一定要立足这一实际,始终把湘江水生态安全摆在第一位。长株潭三市要统一行动,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从明年起长株潭三市要全面禁止采砂,确保水生态安全和饮水安全;要严格控制新建沿江码头、港口,充分发挥重点港口作用;要根据丰水期、枯水期的水量,合理确定航运船舶吨位,在确保饮水安全、水体水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综合发展航运、旅游、发电等功能;要抓住国家加强市政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的契机,大力推进区域性截污系统改造,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下午,杜家毫主持召开湘江流域保护和整治委员会会议。在听取了省环保厅关于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汇报后,杜家毫说,湘江保护和治理关系湖南两型社会建设全局,事关湘江沿岸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是功在当代、泽被子孙的大事。

我们务必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若毁绿水青山,宁弃金山银山”,确保“新账不能再欠、老账努力去还”,把湘江保护和治理作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实行“一票否决”和“重大环保项目一支笔审批”。

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湘江流域的保护和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实施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抓下去,一届政府一届政府地干下去,不达目标,决不罢休。

杜家毫强调,要明确实施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的主要目标和重点措施,从今年起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要以“堵源头”为主要任务,重点是堵住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大型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水排放。

要坚决把矿山污水排放截住,把尾矿库拦住,把重点化工和其他企业的污水截住,关停并转一批“五小”企业,提高沿流域中心集镇以上城镇的污水处理能力,沿线大型畜禽养殖企业要逐步搬迁,并确保达标排放,使污染趋势得到遏制。

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要“治”与“调”并举,继续治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逐步实现沿江工业企业污水循环利用,达到零排放;沿江一般城镇和自然村的生活污水要达标排放。加大农业面源治理力度,有效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沿江边逐步实现退耕还林、还草。

实施化工区整体搬迁和重化工企业的结构调整,使产业结构逐步由重到轻。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主要是抓巩固和提高,围绕“天更蓝、山更绿、水更净”,进一步实施综合措施,使湘江干流、全流域稳定在三类以上水质,大部分饮用水源断面达到二类水质标准。

杜家毫强调,要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对湘江流域污染治理,要率先实行环保终身责任追究制和严格具体的奖惩制度;要明确“政府主导、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提倡“保护湘江、人人有责”,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关部门要尽快拿出对志愿者和群众的奖励制度。在抓好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同时,要切实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和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湘江流域8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