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德集团夏宗伟 南德集团理事会关于牟其中先生刑满释放的声明
南德集团总裁牟其中先生于今日——2016年9月27日服刑届满,今日早上于湖北省洪山监狱获得释放。
此次释放是牟其中先生平生第三次获得释放。前两次共计关押5年半,这一次近18年,三次共计关押23年有余。前两次均经中央领导直接批示得以平反,这一次仍在立案再审的审查程序之中。三次关押均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关。
1997年8月18日,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诉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交通银行贵阳分行和南德集团的信用证垫款及担保纠纷案,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998年3月,湖北高法裁定,称因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该案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且有关部门已立案侦查,于是裁定:“中止诉讼”。
1999年1月7日,牟其中先生与夏宗伟在上班途中,被一群便衣以号称武汉市公安局的一张空白拘留证在北京街头拘留。
2000年8月湖北高法终审判决南德集团、牟其中和夏宗伟犯有信用证诈骗罪,法定代表人牟其中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5月,夏宗伟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罪,“免予刑事处罚”,予以释放。
南德集团、牟其中和夏宗伟均不服从判决,于2003年3月19日正式向湖北省高法提起了联名申诉。按刑诉法规定,法院应在“三个月,至迟不超过六个月,立案再审或者书面通知驳回”。
自2003年的13年以来,牟其中和以夏宗伟为代表的南德集团理事会数百次投书中央和湖北的所有政法单位,要求再审。结果是既未立案再审,也未“书面通知驳回”。
13年以来,牟其中和南德集团理事会分别在大墙内外坚持申诉,多次拒绝了各种方式妥协的诱惑,因而至少被多关押了12年以上。牟先生和我们的坚持,是因为该案已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家是否一律都是以诈骗国有资产暴发,和是否是新生资产阶级的试金石。这是一个事关党的基本路线和更大数量民营企业家安危的严肃的政治问题。
现在终于启动了牟其中案件民事部分的再审开庭。2016年5月30日湖北高法向代理人夏宗伟送达了本案的民事终审判决书。判决书维持了本案2001年、2002年的一审、二审判决,仍然坚持南德集团与湖北中行的信用证没有法律关系,湖北中行的信用证垫款由湖北轻工公司偿还,贵阳交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于是,湖北高法对南德集团信用证案“一案两判”的司法尴尬,再一次展现在公众面前。上一次——2003年和2004年——本案一审、二审判决后,全国多家媒体对湖北高法“一案两判”的矛盾判决进行过广泛、持续的舆论监督,一家财经媒体评论员文章的题目就是《牟其中能否“翻案”将成政策指向标》。
自由后,牟其中先生首先将主要致力于推动案件刑事部分的再审开庭,尽早结束“一案两判”的司法尴尬,恢复我国司法的公信力;其次将积极地筹备恢复南德试验(Ⅱ),将南德试验(Ⅰ)发现的智慧文明生产方式推进到中试阶段,用更大范围内的实践应用来检验其科学性与普遍性。
2016年5月30日代理人夏宗伟与湖北高法立案庭取得了联系,得知刑事申诉已于2015年10月21日得以立案,已进入了审监庭的审查程序,责任法官为邓法官,并被告知,审监庭正在等待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2016年7月27日夏宗伟被再次告知,刑事申诉的再审又更换了主审法官,庭长说:“已经立案,就得解决,请再耐心等待”。
既然南德集团再一次被法院判决的确与湖北中行的信用证没有法律关系,基于同一个法律事实的信用证诈骗案,怎么可能不是一个冤判呢?
牟先生对刑事再审抱有必胜的信心。他无钱聘请律师,可能也不会聘请律师,因为公布了的本案的预审材料已经证明了,判决南德有罪的三个缺一不可的证据全部都是伪造的。他只需要在公开的法庭上宣读这些法庭已经公布过了的预审材料就足够了。
牟先生会自我辩护,如1999年11月1日本案的开庭一样。那次是本案唯一的一次开庭,有世界各国的200多家媒体、300余名记者,共计700余人参加了旁听。牟先生会申请电视、视频直播,因为本案由于数百家媒体长年的跟踪报道和众多人士在媒体上的评论,早已演化成为一个公共事件了。牟其中希望这次的公开开庭审理能让全社会直观地亲自判断是非,接受一次如何捍卫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和法治教育。
胜诉后的南德集团将立即启动南德试验(Ⅱ)——在更大的范围内用实践来证明以智慧为中心的生产方式,比以资本为中心的生产方式具有无可比拟的全要素生产率,从而为全世界贡献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一种可复制、可普及的全新企业制度。
牟先生虽已年届76,但健康尚可。最近他得诗一联“人生既可超百载,何妨一狂再少年”,他与苏东坡的“老夫聊发少年狂”产生了共鸣。
目前南德集团已经被夷为成了一片废墟,连北京总部的264套家属住宅也已被哄抢一空,强行霸占,真可谓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住宿、办公都成了问题,还得向民营企业界暂借。但是,南德已有过了两次空手创业的经历和十八大后包括党中央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坚信南德试验(Ⅱ)一定能如期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