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志飞王羲之书论 王羲之《书论》及译文
王羲之《书论》载于朱长文《墨池编》等书。其论既承卫铄,又继蔡邕,重要的是“字居心后”,“意在笔前”之“心”、“意”之说。 “心”、“意”指的是意会、意趣、情韵、情致。“势”指的是由此“心”、“意”引申而来的对于所书字形的具体审美要求。
“势”的把握,就是字的形体的动态美的创造,就是书法主题个性的充分展示,无论是临摹、构思还是创作都是这样。王羲之以“意”评书,这是书法艺术走向独立、自觉在理论上的反映。
原文:
夫书者,玄妙之伎也⑴,若非通人志士,学无及之⑵。大抵书须存思,余览李斯等论笔势,及钟繇书,骨甚是不轻,恐子孙不记,故叙而论之⑶。夫书字贵平正安稳。先须用笔,有偃有仰,有攲有侧有斜,或小或大,或长或短。凡作一字,或类篆籀,或似鹄头⑷;或如散隶,或八分;或如虫食木叶,或如水中蝌蚪;或如壮士佩剑,或似妇女纤丽。
欲书先构筋力,然后装束,必注意详雅起发,绵密疏阔相间⑸。每作一点,必须悬手作之,或作一波,抑而后曳。
每作一字,须用数种意,或横画似八分,而发如篆籀;或竖牵如深林之乔木,而屈折如钢钩;或上尖如枯秆,或下细若针芒⑹;或转侧之势似飞鸟空坠,或棱侧之形如流水激来。作一字,横竖相向;作一行,明媚相成。第一须存筋藏锋,灭迹隐端。
用尖笔须落锋混成,无使毫露浮怯,举新笔爽爽若神,即不求于点画瑕玷也⑺。为一字,数体俱入。若作一纸之书,须字字意别,勿使相同。若书虚纸,用强笔;若书强纸,用弱笔⑻。强弱不等,则蹉跌不入⑼。
凡书贵乎沉静,令意在笔前,字居新后,未作之始,结思成矣。仍下笔不用急,故须迟,何也?笔是将军,故须迟重。心欲急不宜迟,可也?心是箭锋,箭不欲迟,迟则中物不入。夫字有缓急,一字之中,何者有缓者?至如“乌”字,下手一点,点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