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先进事迹读后赶 “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漳州市各地巡回报告活动引发强烈反响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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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漳州市各地巡回报告活动,引发强烈反响

本报讯(记者 黄妍婷)为进一步发挥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漳州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连日来,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在全市开展“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巡回报告活动。

黄志丽同志是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她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1年来,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多件,上诉率不到3%,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成为群众信赖的好法官,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先进工作者”、“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黄志丽同志是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先进典型,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榜样。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漳州市委分别作出向黄志丽同志学习的决定。漳州市上下迅速掀起学习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

报告会在市直及全市各县(市、区)共举行了13场,全市近万名干部群众现场聆听了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报告会上,5位报告团成员结合各自的经历和感受,用真挚的情感、朴素的话语、鲜活的事例,讲述了黄志丽同志心系群众、忠诚履职、善做善成、清正廉洁的感人事迹,为漳州市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

报告会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漳州市干部群众纷纷表示,要以黄志丽同志为榜样,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树立优良作风、忠实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岗位实际,拼搏奉献、开拓创新,为建设富美漳州作出更大贡献。

“法官办案,不仅要做到案结事了,更要达到人和,这一点让我感触最深。”在聆听黄志丽的先进事迹后,漳浦县法院干警周瑞壬表示,我们要全心全意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平和县检察院检察员吴家敬说,我们要把黄志丽同志的“正能量”传递下去。芗城中学教师林颖表示,要以黄志丽同志为榜样,在工作中更加深入学生、关心学生,努力做到让家长满意、学生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