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集团董事长的豪车 重庆地产集团原董事长王斌自设10万受贿门槛
重庆地产集团原董事长王斌设定这一额度,为的是收钱心安理得,这反映了贪官自欺欺人的普遍心态
2月16日,记者从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了解到,法院对重庆市地产集团原董事长王斌的判决已生效。这意味着,王斌为自己曾经的贪婪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将要在监狱度过漫长的时日。因受贿163万元,2008年11月王斌被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事实上,再过几年就要退休的王斌,家中有贤惠的妻子和好学上进的女儿,如今却因他的贪念,玩“自设现金受贿额度”的小聪明,将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给毁了。
用他的话说,这是“咎由自取”。
1 从小木匠到正厅级官员
现年57岁的王斌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仅有初中文化水平。和许多上个世纪50年代出生的人一样,他也经历了艰苦岁月的磨炼,曾到偏远的乡村下过乡,当过知青。1972年回城后,他顺利进入了原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简称房管局)当临时工,并在大溪沟房管所当了一名小木匠。
由于家中兄弟姊妹比较多,王斌过早地承担起了家庭责任,他比同龄人更懂得珍惜和把握机会。1974年,踏实肯干的王斌赢得了领导的认可,成功告别了临时工身份,顺利转干调入房管局,有了让一些人羡慕的“铁饭碗”。自此之后,王斌的事业可谓一帆风顺,先后担任了副科长、副处长等职务。1989年,年仅38岁的王斌因工作成绩优异,被提拔为重庆市房管局市中区(后改为渝中区)分局副局长,没隔多久又顺利升任该局“一把手”。
之后,王斌又先后担任了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市土地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副局长等要职,逐渐达到他事业的顶峰。2007年11月,王斌开始掌管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正厅级)一职。该集团是一家拥有垄断土地资源近400亿元资产的国有独资企业。
在同事们眼中,王斌是一个很讲制度、讲原则的领导,很少外出应酬,工作很谨慎,给人的印象就是低调。他还在自己分管的工作中,出台了不少内部监督制度。比如,每当开会研究土地出让问题时,他表现得非常坚持原则,要求同步录音,说是防止有人为开发商说好话。他的这些表现,在同事中赢得了公正廉洁的好口碑。
2 受贿从收受两处房产开始
然而,凡事不能只看表面。王斌在看似坚持原则的背后,却干着不可告人的勾当。
几年来,随着王斌职位的不断晋升,他手中的权力也越来越大,贪婪的种子在他心中开始萌芽生长……正如归案后的王斌在忏悔书(详见2008年12月9日本报六版)中写下的他在那段时间思想的变化过程———
“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潜移默化地对我产生了作用,我开始羡慕起家庭条件好的同事、工资收入高的同学和朋友,觉得平时应酬吃点喝点算不了什么。进入90年代中期以后,我又开始觉得收点小红包、土特产之类的,也不算什么大错,最多是个不廉洁问题,逐渐开始追求起高品位的物质生活。”
据王斌自己交代,他受贿的轨迹要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
1993年,已担任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中区分局副局长的王斌,给下属兼朋友李翔分配了一套位于市中区的60平方米公有住房。之后,李翔升任重庆广发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在随后的两年时间里,已升任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的王斌,又帮助李翔向市房产交易中心销售该公司开发的广发大厦裙楼。
对王斌的两次帮忙,李翔自然懂得报恩,将渝中区美专校街一间近40平方米价值10.8万元的商铺送给了王斌,并以王斌岳母的名义办理了产权。为了维持与王斌的关系,李翔多年来一直担当代理人,帮助王斌出租该门面房。从2000年起连续七年,李翔每年向王斌奉上门面房租金2.4万元。
2004年,时任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的王斌分管土地利用工作后,便开始掌管着全市的土地征用、土地出让、耕地保护及土地规划等审批管理权力,主动找上门的房地产投资商络绎不绝。
2004年11月,重庆市新浦物业公司总经理于欣为及时办理楼盘项目国土使用、房产两证的事,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王斌。在一场精心安排的晚宴上,于欣讲明了来意,请王斌给相关部门做一下工作,帮他们公司把两证办下来,并表示会感谢王斌的。王斌见有好处,马上就应允了。随后,他利用职务之便,给相关部门领导打招呼,为该房产项目及时办理了国土证和房产证。
为了好好感谢王斌的帮助,并希望在以后继续得到王斌的支持,于欣送给王斌一套价值近70万元的花园洋房。为了安全起见,王斌以侄儿的名义让于欣办理了购房手续和房产证。
这也是王斌从行贿人处接受的最大一笔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