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李志强 “十大法治人物” 候选人——李志强事迹材料

2017-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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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李志强,男,现年48岁,大学本科,现任涡阳县司法局涡北司法所所长.涡北党支部书记.涡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涡阳县十届政协委员.李志强于

李志强,男,现年48岁,大学本科,现任涡阳县司法局涡北司法所所长、涡北党支部书记、涡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涡阳县十届政协委员。

李志强于2013年8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2014年12月被亳州市司法局评为"十佳人民调解员",2015年5月被安徽省司法厅评为"5月份最赞•心动人物" "安徽省司法厅"最赞•心动人物",2016年下半年被市县推荐为"两学一做"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8月涡北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

涡北街道,历史悠久,地腴物丰,交通便捷,境内水运通连淮河,直下江海,S202省道横穿全境,青阜铁路纵贯南北;完善的基础设施,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一大批企业纷纷入驻涡北。近年来,李志强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不断整合资源,加大涉企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力度,真情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的健康良性运作"保驾护航"。

2013年6月24日中午,凡桥自然村低保户丁某帮助侄子开着农用三轮货车从家中出发到粮站卖粮。当满载着成麻袋小麦的车辆沿着雷古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民营企业涡河大桥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涵桥限高架路段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听"砰"的一声,坐在车斗麻袋上的丁某一下子趴在麻袋上,原来,丁某没注意到那根限高杆,一下子撞上了。

在紧急的叫停声中,货车停下来,大家随即快速拨打120把丁某送到医院,结果抢救无效死亡!

原来,丁某这一撞,撞伤了颅脑,因伤情严重,生命已经无法挽回。死者其他亲属接到消息后,50多人围堵了该企业的厂门和通行道路,要求企业必须无条件赔偿30万元,否则将遗体从医院太平间拉到该企业办公大楼里。死者亲属情绪激动,一片呼天叫地,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如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李志强得知情况后,带人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考虑到如果不将死者尸体移送殡仪馆,形势会进一步恶化,但死者亲属均坚决拒绝接受,要求企业先赔偿30万元,再处置尸体。

李志强一边对死者亲属进行慰问安抚,耐心做好情绪疏导工作,一边与死者亲属代表见面耐心倾听其诉求,随后组织死者家属代表和该企业负责人进行协商调解。起初,死者家属对调解不理解、不配合,认为调解员主动介入是为企业利益服务。

李志强反复地向死者家属说明人民调解的原则和制度,表明是依法依规调解,请相信调委会会公正处理,维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经劝导后死者家属同意将尸体移送殡仪馆冷藏存放。

经调查分析,本纠纷纯属于意外伤害案件,驾驶员未确保安全、文明驾驶,违法载人,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企业设立限高架有合法的手续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考虑到死者单身一人,属于低保人群,弱势群体,李志强反复劝说企业负责人以人为本,从企业长远发展环境角度换位思考,给予死者亲属一定的人道主义补偿,确保死者入土为安。

经过两天一晚的艰难调解,最后双方自愿心平气和的在街道调委会调解室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企业一次性补偿给死者家属11万元,一件意外死亡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得到了圆满处理。

事后的回访中,企业负责人拉住李志强的手,激动地说:"非常感谢你们,你们为我企业的发展赢得了空间,你们真是我的护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