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一个国民军官整理的灵异档案

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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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话说清末民初之时,有一位名叫黎澍的法律界名人,他在年约十九岁时,于某夜睡梦中,见一人前来找他,说有事相请,他看来人非常礼貌恭敬,于是就随口答应了,之后来人也就告

话说清末民初之时,有一位名叫黎澍的法律界名人,他在年约十九岁时,于某夜睡梦中,见一人前来找他,说有事相请,他看来人非常礼貌恭敬,于是就随口答应了,之后来人也就告辞。过了四、五天,原先梦到的人又在黎先生睡梦中出现,且用马车接他前去一公堂(后来知道是地府)开始升堂审问罪犯,从此这位黎先生就在每天午后或晚间睡梦中进入地府干了四、五年的冥判(就是阴间的法官,现在电视连续剧正在上演的包青天也是冥判转世,所以包公日能理阳,夜能断阴)。

嗣后他的朋友为了利益世道人心,向他详细询问了阴间的种种,并汇集成了「幽冥问答录」一书,以下就是该书中黎先生对阴间所作的描述。佛氏「六道轮回」之说,士夫拘於儒家门户之见,罔加论列,而不知《易》〈系辞〉云:「原始要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故知鬼神之情状」,则孔子固尝言轮回矣。

又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则赫然有矣。余少游欧美,於宗教哲学,未及措意。然宇宙间,有此即有彼,有方即有圆,推之生灭、阳阴、幽明、人鬼,皆对演而立,事理固相融焉。

基於斯理,则人世凡百官司,冥间亦当彷佛。
黎澍先生,年高德劭,法律界闻人也。自言为冥官多年,每从睡眠中处理案狱,与清光绪初叶符孝廉士龙事迹相类,是走无常且代有其人矣。林参谋长黝襄,与先生善,所叩冥间情形綦详,方主任委员觉慧,录成《幽冥问答》一卷,举以示,余读之瞿然而惊,栗然而省,吾人一念善恶,竟通於鬼神耶!

继余自检生平所作,幸无不可告人之事,则又悚然而**。
语云:「高明之家,鬼瞰其室。」信哉信哉!余以此篇具有劝善惩恶之功,於世道人心不无裨益也,因序数言,并付手民。
文昌云照坤 谨序
中华民国三十三年(一九四四)四月八日

一问:先生昔年曾作冥判,然否?
答:然。世人闻之,皆以为怪,然自余视之,事属平常,无足怪者。
二问:此系何时之事?
答:系光绪庚子(一九)年间事,时余年十九。
三问:所任系何种职务,属何部下,职员若干?
答:属东岳部下,然余始终未见东岳,仅於执行后将公事呈报而已。

余时任分庭庭长,另有陪审员四人,奉事鬼卒,不计其数。
四问:任冥判几年,每日皆往否,辖何疆界?
答:前后四五年,每日皆往,所辖为华北五省。


五问:冥司何故以先生为判官?
答:余亦曾托同事调查其故,据云:余数世前曾为冥判,夙因所牵,故复为耳。
六问:冥司有规定法律否?先生未习其律何能判断无差?
答:似未见有规定法律,但提案判决,自中肯綮,初不费思考也。


七问:先生所司属何类事件?
答:余所司为人死后十个月以内之善恶事件,逾期则另有主者。
八问:曾见阎罗否?
答:始终未见。


九问:人之善恶,鬼神何以能悉知悉见,记录无遗?
答:鬼神能视於无形,听於无声,人世间种种思想行为,鬼神自能悉知悉见,记录无遗。又鬼神能视人头上红黄白黑等光,而知其行为思想之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