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丕祥家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谈司法为民和司法公开新举措【3】
人民网记者:您能介绍一些,近几年,江苏法院系统作了哪些司法为民的工作?
公丕祥: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2009年底,全省三级法院在原有的立案大厅的基础上,全部设立了统一的诉讼服务中心,悬挂统一标识;之后,2011年全省基层人民法庭也全部设立了统一的诉讼服务站。
诉讼服务中心(站)除了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立案、诉讼收费、案件查询等工作的“一站式”服务以外,还不断拓展服务职能,借鉴医院门诊大楼的服务模式,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简案速裁、执行督促等众多职能,实现了“诉讼服务、纠纷分流、矛盾化解”三大功能一体化运行的“门诊式”综合诉讼服务,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诉讼服务模式。
2011年,全省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全省政法工作创新奖一等奖,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日前,全省法院创建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被评为江苏省首届 “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省法院于2011年5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方式,建立健全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全省人民法庭在辖区所有乡镇均设立巡回审判点。2011年巡回审结案件100814件,巡回审判率达43.80%。
为了解决社会弱势群体“打官司难”、“执行难”的问题,切实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平等地参与诉讼,能够同等地享受法律保护和司法服务,全省法院除了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坚持实行诉讼费的减、免、缓交制度以外,近年来还分别针对因被执行人缺乏履行能力而导致生活无着的申请执行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刑事被害人或者其亲属以及特困信访户等,相继设立了执行救助资金、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信访救助资金等。
2009年,无锡市人大还专门制定出台了《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从立法层面为刑事特困被害人的救助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