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宠惠后人 影响中国的东莞人 民国法政双杰王宠惠
归国伊始,王宠惠挑起弱国外交的重担,甫一上任,骇人听闻的难侨事件便迫在眉睫。侨居爪哇泗水②的同胞遭受荷兰当局的血腥暴行,海外呼号,国内公愤,当时临时政府尚未被荷兰政府承认,但王宠惠奋起担当护侨责任,他克力周旋,数度急电北洋当局,沟通南北朝野,诉诸公理,伸张国权,促成联力交涉,协助孙中山实施强硬举措,最终迫使荷兰政府承诺惩凶、优抚、赔偿等条件,并保证今后对旅居荷属的华人予以荷兰人同等待遇,由此争回民族的尊严,取得鸦片战争以降中国外交的重大胜利。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协约国召开巴黎和会,王宠惠虽然不在外交任上,但一直置身推动挽救囯权的浪潮,他积极奔走参与国民外交,联合知识精英、名流政要,从国内到国外,从会内到会外,强烈表达国民反对列强将德属山东特权转让日本的正义呼声,牵发“五四”爱国学生运动,迫使中国政府拒绝在不平等条约上签字,被西方舆论视为中国民众的民族觉醒,“在历史上第一次奋起”。
1921年冬,王宠惠作为三人全权代表之一出席华盛顿国际会议,会上,中国代表提出包括“山东悬案”和废除“二十一条”、领事裁判权等十项提案,王宠惠据理执言,依法激辩日本代表,由于列强基于在华利益主导大会,搪塞、搁置议案,仅将山东问题推移在大会边缘谈判,由英、美参与调解中、日争褍③,经过不懈的抗辩,最终收回日本接收德国在胶州的租借地,赎回胶济铁路及其支线的一切附属产业,日本军警撤出山东,青岛海关归还中国等权利。
尽管弱国外交成果不丰,但也开启了中华民族修复主权的先声。
抗日战争前夕,王宠惠在海牙国际法官的任上应召回国接任外交部长,中日紧张局势把他推上战时外交的风口浪尖。随着卢沟桥事变的急转直下,国民政府的和平交涉容忍不了日本霸权扩张的野心,寄英美调停的愿望已不现实,王宠惠积极配合政府推进联俄外交,签订中苏互不侵略条约及互助协定,奠立了抗日后援和军事装备的基础。
另一方面,王宠惠不遗余力开展国际抗日宣传,通过报刊、电台揭露日本侵略者暴行,亲自向欧美各国发表广播演说,掀起英、美、法、苏、印等国民游行示威,抵制日货,拒运输日军火等反战行动,争取国际社会的道义支持和物资援助,为抗日艰难走向深入提供外交保障。
1941年,中国抗战出现重大的转机,王宠惠转任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兼高级外事顾问,他由抗战外交的前台转入幕后,依然为国事交涉殚精竭虑。当太平洋战争爆发,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正趋形成,他陪同军政最高首脑出访印度,成功建立中印联盟,化解英印矛盾促成共同抗日,标志着中国开始以大国形象参与国际事务。
随着中国的抗战地位为各国所看重,国民政府重启搁置二十多年收回主权的努力,王宠惠积极参与其中出谋划策,有理有节地推进废除列强在华特权,并与英、美、法、加等十数国签订平等互惠的新约,由此结束晚清以来百年中国的屈辱。
接着再度陪同元首出席中、英、美三国会谈,以其缜密的法理思维,精确的领土表述,字斟句酌地修正《会谈公布》,开罗宣言的签署,被称为民国外交的顶峰。
法学精深 驰誉中外
王宠惠留洋习法十年多,精通英、德、法、日等国语言,早年留学耶鲁协助孙中山对外宣言,用英文撰写《中囯问题之真解决》崭露头角;探讨五权宪法,见地趋同显现法政锋芒;赴欧研习,英译德国民法典名开国际,其按语被伦敦法院引为判决依据;当国际联盟初组常设法院,王宠惠被各国法学家推为修订国际法委员会委员,他的远见卓识被与会专才再度举为起草人;在连选连任国际法官任上,他参与多起国际案件的审理,其秉法精当,所拟判词旁征博引、持论公平,不仅获同侪法官的推崇和尊重,而且被各国学者和政治家所钦佩。
王宠惠就任高层官员以来,尽管政务倥偬④、国事纷繁,也能一直与法学同行:从临时约法到制宪行宪,从司法改良到法院建制,从刑法首创到民法施行,从国际公法草拟到联合国宪章修订。他视野宏阔,融汇东西法系,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比较法、法学理论、法律翻译等诸多领域,在他的主持和参与下构建起民国律政体系,不少法理倡导和重大法律文本出自他的智慧和手笔,形成以司法和立法交相互动为特色独树一帜,不仅完成对于传统律学的终结,而且开启现代法学的先河,在近代中国难有几人与之比肩,他留下丰硕的法学成果,彰显宏博的学识和精深的功力,为近代化的法律形式和制度内容在中囯的确立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王宠惠多次出席国际会议和国事活动,其实也是他的法学实践,均能未雨绸缪、善持法理。当抗日战争胜利在望,他便思考战后的国际合作、集体安全、战争赔偿、战犯处理等方略,他受命领衔组织国际问题讨论会,亲自撰写《战后之世界集体安全》,推动朝野和全国知识精英广泛深入争鸣探讨,还综合修订草拟《我方基本态度和重要问题之立场》,为中国参与构建联合国集体安全组织机构提供理论支撑,及至中国作为联合国发起人,出席敦巴顿和旧金山的联合国制宪会议,王宠惠不管是在幕后还是台前,他提供的修正意见多被大会釆纳并写入宪章条文,还为宪章的中文本作最后的审查和润色,与中国代表团八名成员共同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
王宠惠还主持联合国战罪委员会远东及太平洋分会的成立,参与制定审理与执法的规定,受理战犯案件。显然,如此重要的担当是与他在国际法学界的地位密不可分的。
政坛元老 学界翘楚
王宠惠从政四十余年,历经中华民国南、北政府和国民政府,位居高层几乎未断。他一次出任总理,二度执掌外交,五次掌理司法,还署任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达六年,成为国民党战时国家权力中枢的重要人物。他的一生仕途平顺,很大因素是他学贯中西,尤其是法学功深,驰名中外,加上在政治场中,能在军阀政客和党国权威的裹挟中善用才智,至为各届政府所倚重,有政坛常青树之称。
王宠惠又是学界翘楚,政海浮沉不改法学韧性,情系教育热心培养人才。当他不满袁世凯独裁专制而愤然辞职,旋受聘中华书局为学术与出版服务学界,他还出任复旦大学副校长,参照耶鲁大学综合课程兼任政治法律部学长,自编教材,亲授社会学、逻辑学、法理学,成为中国学者讲授社会学第一人。
出任修订法律馆总裁,也曾兼职北京大学讲授比较法学,推动学科学术化的发展。他还在东吴大学任教,为该校在战时战后搬迁奔走赞助,直至在台湾复校也尽力斡旋被推为董事长。
他矢志司法改良,竭力推行法官专业化培训;在国际法官的任上积极推介国际法学前沿信息,为国内学界开拓视野,架设沟通中西法学的桥梁。他还倡导中外文化结盟,抵抗法西斯文化侵略;领头主持国际问题讨论,掀起全国政学界研讨热潮。
由于王宠惠在中外法政学界的贡献,他曾被海牙国际法院评为全世界五十位著名法学家之一,被中华民国中央研究院选为首届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