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公丕祥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公丕祥:需重视区域法治发展理论研究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现时代,区域法治发展具有特殊的价值意义。而高度重视区域法治发展的理论研究,是建构法治发展的中国话语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实际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国家法治发展与区域法治发展这二者是一个内在关联、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法治共同体系统,反映了当代中国法治运行的基本状况。
面对着变革时代的区域法治发展这一重大法治议程,有必要从理论、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上,深入研究建设法治中国对于推进区域法治发展的全新要求,努力探寻区域法治发展的多样性统一的运动样式。
在这一过程中,关于区域法治发展的概念内涵、基本性质、客观基础、总体目标、主体内容、价值依归、路径选择、动力机制、功能类型、文化机理、发展模式、评价指数和方法论等等问题的深入研究,以及对于法治中国进程中的区域法治发展的典型样本分析和不同区域法治发展的实践探索的比较考察,将会逐渐形成一个全新的理论分析工具系统,借以概括与揭示区域法治发展的一般原理和基本规律,进而拓展和丰富中国特色的法学理论体系、法学学科体系和法治话语系统,以期为建设法治中国、推进中国法治现代化奉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