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王碧元 王碧元在“法治郴州”创建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在“法治郴州”创建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王碧元
(2011年7月 日)
同志们:
这次“法治郴州”创建经验交流会,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分析前段“法治郴州”创建工作,交流经验,明确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推进“法治郴州”创建工作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今天上午,全体与会代表观摩了中国移动郴州分公司、市国税局法治建设工作现场,少雄同志就“法治郴州”创建作了工作报告,资兴市、桂阳县、市国税局、中国移动郴州分公司介绍了本地、本部门开展法治创建的经验和做法,北湖区作了书面交流,讲得都很好,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不断推动“法治郴州”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法治郴州”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9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建设“法治郴州”的部署要求,坚持高目标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以创建“法治县(市、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活动为载体,精心组织,全面推进,狠抓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资兴市大力实施“依法治市”战略,深入开展“法治资兴”创建工作,营造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法治建设跃居全国先进行列;桂阳县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做到决策前、立案前、处罚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有效避免了违法行政;市国税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市地税局实行“网上学法考试”积分制度,并与年终评先评优相结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中国移动郴州分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为郴州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当前,我市各方面的形势是好的,而且呈越来越好之势,这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影响我市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仍然较多,特别是目前我市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转型期挑战最多,促和谐压力大,法治创建工作要为郴州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今后几年,是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湖南最开放城市、湘粤赣省际区域中心城市”“两城”目标的关键时期,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新形势下,要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必须更加突出坚持法治导向,突出依靠法治手段规范社会经济秩序、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省委书记周强在谈到法治建设时经常强调:“抓法治建设也是抓发展。”为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建设“法治郴州”重大意义的认识,全面落实“法治郴州”创建各项任务,不断推进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法治化。
二、把握重点,进一步加大“法治郴州”创建工作力度
今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建设法治湖南”的战略决策,还将出台《法治湖南建设实施纲要》。在“十二五”规划宏伟蓝图全面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背景下,法治湖南建设正在强有力地推进。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在更高层次上深化依法治市战略,以更大力度建设“法治郴州”,按照“宣传先行、典型引路、全面展开、抓好督导”工作思路,突出抓好“六个扎实推进”,积极推动“法治郴州”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要扎实推进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要切实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力度,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法制讲座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使各级领导成为学法用法的表率。
要全面加强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建立健全征求意见制度、公开听证制度、调研和协调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和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等,积极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各项立法和重大决策的质量。要加快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着力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二是要扎实推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保障作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保护、调节、引导等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建设。
要进一步强化服务重点项目的保障工作,做好决策服务、法律咨询、优化环境、化解矛盾、依法监管等项工作。要进一步落实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各项举措,通过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减轻企业负担等措施,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是要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着力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走上法治化、制度化轨道。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条件,从实体、程序、时效等方面加大法律对利益关系的调节力度,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的发生和激化。
要继续推动法治惠民工程,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和利益矛盾,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落实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措施,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要坚持调解优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解决矛盾的全过程和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健全完善法律途径与其他手段对接联动的调解机制。要切实形成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是要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创新。要认真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法治建设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新格局。
要深入推进社会建设,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有效衔接的良性互动机制。要深入推进重点地区的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长效管理机制。要扎实推进平安创建活动,构建城乡一体化防控体系,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监管,全力遏制重特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五是要扎实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建设。大力推进“阳光执法”,最大限度地扩大和落实警务、检务、审务公开,建立完善公开听证、公开审查、网上办案等制度,不断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要健全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完善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网上监督等工作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各类监督形式,定期组织开展执法巡视活动,深化基层执法评议工作,让各项执法活动始终处于有效监督之下。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广泛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问责和案件评查制度,切实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六是要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长抓不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结合“六五”普法启动,广泛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法律法规法制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要进一步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创新宣传载体,拓展宣传渠道,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多样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领导,确保“法治郴州”创建活动深入扎实推进
加快推进“法治郴州”建设是为郴州“两城”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重要基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创新发展为动力,自觉把“法治郴州”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确保法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建设“法治郴州”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级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方,整合资源,指导和组织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市“法治郴州”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参谋助手作用,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法治建设考评相关办法。要加强经费保障力度,创建经费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足额划拨到位。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部门)的法治机构建设,明确一名联络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网络健全、信息畅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人大、政府、政协和各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加卓有成效地推进“法治郴州”建设。
三是营造社会联动氛围。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和影响力。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要突出抓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促进作用,不断提升“法治郴州”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果。
同志们,深化依法治市,创建“法治郴州”,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勇于探索,争先创优,努力开创“法治郴州”建设工作新局面,为郴州“两城”建设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