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东律师 刘正东:青年律师要学会“谋事”
青年法律人是国家法治的希望,青年强则国家强。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方圆律政记者独家采访了全国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刘正东,他面对记者侃侃而谈,深入剖析了青年律师的成长模式和发展问题,并勾勒了青年律师的发展蓝图。
《方圆律政》:目前来看,青年律师的发展空间是怎样的?
刘正东:对青年律师来说,时代给他们带来了非常大的发展和拓展空间。从三方面来说,一是目前从法律服务市场上看,资深律师或者成功的律师年龄整体偏大,所以青年律师的上升空间还是比较大的;二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领域需要律师,在新型、疑难、复杂的经济领域中,学历比较高的青年律师会有更多的用武之地;三是无论是从律师行业还是从律所,无论是从行业自律的角度,还是从行业行政管理的角度,现在对青年律师都高度重视。
《方圆律政》:近几年法学院的招生人数和法学院毕业生中进律所工作的比例都在逐年下降,甚至部分入行的青年律师又选择了离开。请问您对此如何看?
刘正东:我的建议是法学院应该更注重怎么去培养社会上需求的律师和能适应当前改革发展态势的律师,如何抓住新型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进行教育,如何有效地增强法学院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现在很多法学院学生在履历上写的参加社会实践的次数多了,但是时间短了,完全要靠学生自己的自觉性,这就从当时完全实践性的实习变成了现在观摩式的实习,有的甚至是名义上的实习,由此导致工作以后的适应能力较差。
不能适应现状的青年律师自然会选择离开。
《方圆律政》:青年律师的成长模式都有哪几种?
刘正东:我认为青年律师的成长模式至少有四种。第一种是业务型,比如,在律师行业做到权威和具有专业优势;第二种是管理型,对律所的管理、运转和发展比较有兴趣;第三种参政议政型,在律师行业做到一定程度后,对社会问题感兴趣,可以通过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途径来实现;第四种教书育人型,在大专院校当兼职教授传授法律实践知识,或者通过写书将自己的经验阅历写出来提供给大众作参考。
在我看来,这四种成长模式都是不错的发展方向,但是这要取决于一个人的基础、兴趣和机会。
《方圆律政》:青年律师入行,目前大部分靠老师带。这种传继模式,当然有其好的一面,但反过来想,是否会在一定程度上禁锢了青年律师的发展?
刘正东:“师徒制”在法律服务行业还是比较普遍的,这也是业内青年律师成长的一个重要模式之一,但是,这种模式主要在大量的中小型律所比较常见,该模式对青年律师有利有弊,从某些角度来看,可能会利大于弊,因为徒弟能直接地感性地学到东西,这会让青年律师的成长更快一些,但是有个前提:师傅是很愿意教的,师傅的业务也是比较多的。
弊端就是很可能师傅的优点和缺点同时被徒弟学到了,师傅的发展瓶颈最后可能就是徒弟的发展瓶颈,全国律协也出台了诸如“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必须有带教老师”等规定,关于怎么实习带教也有一些相关的指引,目的就是尽量增加师徒制的正能量,减少负能量。
从中国目前律师业的发展特点来看,“师徒制”可能还会长期存在。
《方圆律政》:青年律师往往会有一些急功近利的心态,在怎样把握自己的心态方面,您有哪些建议呢?
刘正东:律师职业带有一定的“愈久弥香”特点。因此,在这个行业发展需要一种循序渐进的心态,要避免对自己有一种“拔苗助长”的要求,这种心态很容易导致冒险行为,触犯职业道德上的禁忌,走入执业风险中的禁区。比如,在2008年到2010年我做上海律协会长的时候就发现,律师行业内的投诉率有所上升,被投诉的律师里面有很大一个比例都是青年律师,而被投诉的青年律师中又有很大一部分是执业三年以内的青年律师,这会导致青年律师在职业发展中走弯路,这段弯路很可能会给未来的发展带来一种阴影,所以一定要用一种循序渐进的心态来看待成长、发展,虽然看上去会慢了点,但是从长久看,会走得比较稳。
《方圆律政》:青年律师应当如何对自身进行职业规划,以增强在法律服务市场上对资深律师的竞争力?
刘正东:青年律师一定要有一个专业规划定位,这会增强青年律师的竞争力,青年律师的资历、阅历和经验也许不及一些资深的律师,但是如果在某一领域特别专业,这样的竞争面虽然不广,但是,在某一点上的竞争力却是很强的,这往往能弥补青年律师资历、阅历和经验的不足,也更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此外,青年律师应当注重把法律的规定、法律理论的掌握和实践相结合,这就是法律服务能力,这种法律服务能力是需要提升的。
《方圆律政》:一法学院学生毕业后即进了某大型所,专门从事公司上市法律事务。五年下来,他反倒困惑了:自己已执业五年,但平时亲朋好友偶然前来咨询,却连最基本的夫妻财产如何分割、盗窃构罪金额多少等看似基础的问题都不清楚,与此同时,部分青年律师则有什么做什么,刑民案件都接,当然也就没能实现专业化。请问,您如何看待这种全面型律师和专业型律师?
刘正东:青年律师刚开始执业的三到五年内可以做得全面化一些,这对青年律师自身的资历、阅历的积累是有一定好处的,通过全面的实践和锻炼,经历各种不同的服务方式和规律,对自身融会贯通、随机应变和快速反应的能力都是有好处的。
但是,当你感觉你的业务对你自身有专业化需求的时候,就应该尽快地向专业化方面努力了,这样做的好处是在有了一个全面化的历练之后,青年律师会在从事某一专业领域服务的时候,适应能力会比较强。如果一开始就直接从专业化做起,将来碰到领域交叉的问题,很可能会措手不及。所以,我认为短期的全面化加上长期的专业化这种发展模式是比较理想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青年律师都有这样的条件。
《方圆律政》:时下,有些律师在报纸、网站登广告,甚至在公检法、监狱等单位附近发布广告来招揽客户。这一现象,相当程度说明律师已摒弃以往守株待兔的业务模式,而在积极采用各种营销手段来开拓业务,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年轻律师又该如何将市场营销理念与业务开拓结合起来?
刘正东:这种自我宣传和推广的现象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要掌握一个度,否则,这种宣传效果是打折扣的。另一方面,不能为宣传而宣传,不能过度市场化和商业化,虽然初期可能会招揽到一些客户,但是一旦业务开始执行后,可能会暴露自身阅历和能力水平方面的短板,随之而来的就是被投诉,所以要特别警惕过度商业化包装。
《方圆律政》:对于青年律师未来的发展前景您怎么看?目前还有哪些领域值得青年律师去开发?
刘正东:青年律师不仅仅是人数多而占主力,他们在新型的、高端的法律服务方面也是主力军。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国企走出国门到国外投资,这类企业将来也需要中国律师提供保驾护航的法律服务,这对律师来说,既需要对外国法律和语言的熟练掌握,还有对沟通能力方面的较高要求,也就是说,这种国际化的趋势对青年律师来说是一种利好;此外,金融和知识产权领域,都对律师有越来越多的需求,这些需求对青年律师来说就是机遇。
《方圆律政》:您对青年律师有哪些建议?
刘正东:青年律师要尽量学会掌握好“谋事”和“成事”的关系,青年律师要想“成事”,必须先“谋事”,重点应该放在“谋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