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刚模今日开庭 李庄恐在劫难逃
龚刚模今日开庭,李庄恐在劫难逃 报道称,龚刚模案将在今天1月4日开庭,因其前任辩护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等罪,今日将由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傅达庆律师为龚刚模辩护。
据悉,在会见后,龚刚模对这位指定的律师表示认同。 据检方透露,该案案情较为复杂,仅起诉书就有2万多字。
全国首届十佳公诉人、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一处处长戴萍将担任本案第一公诉人。 每月给组织成员发工资 检察机关查明:2005年6月,龚刚模通过明星(另案处理)结识了刑满释放人员樊奇杭。
此后,龚刚模通过提供大量资金让樊奇杭放高利贷获取高额利息、无偿给予“保利夜总会”40%股份、提供大量活动资金等方式,扶持樊奇杭组织发展壮大。
樊奇杭则先后纠集两劳释放及社会闲杂人员,为龚刚模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暴力支持,逐渐形成了以龚刚模、樊奇杭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孟军、吴川江、李仕军、张茂才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樊奇杭给组织成员每月发放2000~5000元不等的工资,提供毒品吸食,并出资为他们租房居住。 非法购进冲锋枪手榴弹 为加强对组织成员的领导和控制,龚刚模、樊奇杭涉黑组织形成了要听大哥话,平时要配两部手机,其中一部专门用于违法犯罪联络,并定期统一更换电话号码等组织纪律。
为发展壮大,该组织还通过非法购买等方式,获取了各式枪支15支、子弹500余发,其中包括制式冲锋枪和手榴弹,以武装成员从事非法活动。
为壮大组织经济实力,2005年以来,龚刚模、樊奇杭组织采取发放高利贷、贩卖毒品、开设赌场、娱乐场所等手段聚敛巨额钱财,先后向多家民营企业和个人高利放贷1.
64亿元人民币,获取高额利息近4400万元,在多家大型酒店开设赌场非法获利上百万元,并贩卖冰毒10公斤谋利。 周密策划爱丁堡枪杀案 2008年7月,龚刚模、樊奇杭因个人恩怨,安排张孟军、吴川江等人对李某实施报复,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周密安排,于2009年6月3日实施了震惊全市的爱丁堡持枪杀人案,在居民小区持枪杀死一人。
龚刚模、樊奇杭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影响了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感。 此外,龚刚模为使其违法犯罪行为免遭查处,多次向罗定江等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使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得以长期存在并发展壮大。
记者罗玺 成员要配两部手机 成员平时要配两部手机,其中一部专门用于违法犯罪联络,并定期统一更换电话号码。
非法拥有15支枪支 非法获取各式枪支15支、子弹500余发,其中包括制式冲锋枪和手榴弹。
放高利贷1.64亿元 向多家民营企业和个人高利放贷1.64亿元,获取利息近4400万元,在多家酒店开设赌场非法获利上百万元。 以上为报道内容,以下为分析内容分析意见:根据以上报道,李庄律师在龚刚模采取的两个死刑辩护技巧是有一些道理,即“关门捉警”和“大闹法庭”,在李庄律师伪证罪的辩护中,李庄律师以及两个辩护律师业抓住时间为李庄的上述两个技巧辩护,认为李庄的辩护得当合法,借助龚刚模案让李庄案在程序以及事实上存在瑕疵,但是随着龚刚模案件的开审,我们意外的发现:龚刚模案件开审,可能导致李庄律师伪证罪成立,并获重判。
原因如下:一、龚刚模审理将揭去李庄案的罩门,即“关门捉警”1、龚刚模认罪属于孤证,将可能出现变化李庄为龚刚模辩护中认为,龚刚模、樊奇杭之外的其他人基本未指控龚刚模为黑老大,龚刚模供述自己为黑老大,实际是警察刑讯逼供导致。
在今天的审理中,其他被告人若当庭指控龚刚模为黑老大,涉嫌参与多起犯罪,龚刚模为犯罪的实际受益者,则李庄此前辩护的基点丧失。
2、龚刚模被刑讯逼供,可能将不成立龚刚模当庭再次称未被刑讯逼供,则本案中其作为死刑案的被告人加以戒具,防止自杀或者意外,则很难论证手腕伤痕属于刑讯逼供。
其次,警察若对龚刚模刑讯逼供,对其诱供,却不如对其他被告人针对龚刚模为黑老大进行诱供,若无这样的证据,则对龚刚模刑讯逼供不具备合理性。
最后,本案繁琐的证据之间存在一些瑕疵和不能够相互印证的事实,则恰恰说明未实施刑讯逼供。在复杂的案件中,存在一些瑕疵,说明案件具备真实性,若天衣无缝,相反显得虚假。由此,回顾李庄律师伪证罪的辩护中,李庄律师以及两位辩护律师死死咬住刑讯逼供,认定一定成立,在李庄案件中为龚刚模辩护,但是在龚刚模审理工作中却又缺席,无法上场参与论证,则龚刚模案中未认定刑讯逼供,则李庄案中的辩护将失去擎天巨柱,所有的辩护将犹如海市蜃楼,最后随着龚刚模判决而化为灰烬。
3、龚刚模无罪的立足点也将丧失李庄在龚刚模案中认为,对龚刚模私藏枪支作有罪辩护,对杀人、涉黑、贩毒作无罪辩护。李庄所召集的专家,专家论证结论:1、龚刚模在涉黑组织中不具备黑老大地位;2、在李明航被害案中不负主要刑事责任。
起诉书指控的是,龚刚模、樊奇杭均为组织者,但李庄通过论证樊奇杭为黑老大,来否定龚刚模为黑老大,由此论证龚刚模未参与涉及死罪的犯罪行为,论证过程不够严密。
龚刚模开庭后,若认定龚刚模、樊奇杭均为组织者,可以不刻意区分谁是唯一的黑老大,或者说两个人各有分工,同为黑老大,则李庄的辩护就存在不妥。二、李庄案将自身事实凸显出来,即欲“大闹法庭”李庄获罪,是非常让人遗憾的,问题并非出在以刑讯逼供为突破口“关门捉警”,而是“大闹法庭”。
其中,龚刚模被樊奇杭敲诈,龚刚模并非黑社会的参与者和控制者,这方面李庄律师开始了一些前期的取证准备工作,包括寻找证人,以及和其他人讨论此辩护技巧,这是准备在“关门捉警”之后,“大闹法庭”。
龚刚模延期审理,以及李庄律师被抓,导致“大闹法庭”未被实施。在李庄案件开庭之前,我们就提示李庄律师以及辩护律师要将“大闹法庭”作为重点辩护内容,为李庄辩护,而非锁定“关门捉警”为龚刚模辩护,但是让我们遗憾的是,李庄案的辩护工作,实际变成了对龚刚模案的预备审,或者说是一次模拟审判。
“关门捉警”,将随着龚刚模案而破产,“大闹法庭”却随之跃然纸上。任何刑事辩护工作,看起来进行了实体辩护,但实际效果或者本质依然是程序辩护,则在程序补强之后,所有的辩护就看起来和没有辩护一样。
三、李庄案将律师业捆绑的做法,将受到质疑中国青年报的做法,让整个律师业失去生存的基石,并人人自危,于是期待将李庄还以清白。在后续的报道中,律师业错误认为李庄被抓捕只是因为“关门捉警”,由此招致职业报复,而压根不清楚还有“大闹法庭”的事实。
李庄案的审理中,辩护工作将整个律师业和李庄牢固的捆绑在一起,执拗于“关门捉警”的辩护,而将“大闹法庭”的辩护轻轻放下。
李庄案的辩护还围绕“关门捉警”进行程序、事实、证据、法理、公义、基础等进行辩护,所有的辩护都是海市蜃楼,未建构在核实事实“大闹法庭”,实际也是捆绑律师业为李庄辩护,存在不妥。中国青年报的做法是错误的,用李庄污蔑整个律师业,但是我们不能够矫枉过正,用整个律师业为李庄辩护,不然后果严重。
四、解决方法是再次开庭审理李庄案我们期待,李庄案在龚刚模审理之后,再次开庭:1、将龚刚模的开庭情况以及判决书作为新证据,向法庭出示并质证。2、公诉人完成人大任命程序,分别提拔为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不宜再以代理检察员的身份出现。
代理检察员的身份,与人事关系等存在冲突,显然违法。3、通知证人出庭,并以当庭证人证言为准,补正证人证言的程序缺陷。4、补正李庄的各种申请的答复工作。在新的开庭审理中,李庄律师以及辩护律师应当对“大闹法庭”进行实体辩护,若事实和证据上的确被诬陷,则律师业将会协助李庄找到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