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涉黄案今再审 事隔8个月王欣终于认罪
2016年9月9日上午,海淀法院继续开庭审理快播公司及王欣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合议庭、公诉人、快播公司、四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参加了庭审。海淀法院于2016年1月7日至8日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在第一次开庭后,社会舆论反响强烈。
经2016年9月6日第二次召开庭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海淀法院于2016年9月9日恢复法庭调查,再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而这时距离第一次开庭审理已经过去了8月之久。
庭前会议上,公诉人申请补充出示原已移交法院但开庭时没有宣读、出示的证据,辩方对此无异议。公诉人当庭补充出示证据,被告单位、被告人及辩护人发表意见。另经审判长询问,被告单位、被告人没有补充证据。
两次开庭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提举了证明指控的证据,被告单位、被告人及辩护人提举了支持辩护观点的证据,双方在法庭上相互发表了质证意见。鉴定人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行管支队淫秽物品审验员丁某某、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王某某先后出庭作证。
法庭充分保障了双方举证、质证的权利,对争议证据依法进行检验核实。在被告人辩护环节,快播公司表示认罪,没有什么可辩护的。快播公司CEO王欣则称,借这个机会对受到伤害的网民道歉,如果还有机会创业,会把我所学到的技术专业服务于社会,希望快播的案例成为行业自律的警示。
海淀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单位、各被告人及辩护人在第一次庭审中所提之无罪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海淀法院未予采纳。
鉴于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王欣、张克东、牛文举对于指控犯罪事实均予承认,认罪悔罪,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吴铭在法庭上虽承认快播公司犯罪,但对其个人的刑事责任始终予以回避,应当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实际作用依法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