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勤夫儿子 九龙山控制权之争李勤夫:海航指责子虚乌有误导投资者
一、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贵公司2012年审计报告所载,未发现李勤夫有掏空上市公司资产的行为,也未发现低价出售上市公司资产的行为。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中,也没有为李勤夫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贵公司2012年审计报告所载,截至2012年12月31日,贵公司短期借款中有2亿元为我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在《201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中,没有我公司、李勤夫的其他关联公司占用贵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贵公司2012年审计报告已由贵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海航方面对审计报告内容并未提出异议。
四、我公司向贵公司提供的2亿元委托贷款,是通过银行作为中介方,签订标准的《借款合同》,并且按银行基准利率执行,远低于目前市场上的资金成本。2013年4月,在该贷款到期前,我公司也愿意继续向贵公司提供后续贷款。但由于海航方面在股东大会上的反对票,使得续贷无法得到实施,而导致原有贷款的逾期。我公司提起诉讼,是维护自身的权益。因此,不存在虚假诉讼一说。
综上,海航方面的诽谤言论纯属捏造,与事实完全不符。特此澄清。
李勤夫目前仍是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九龙山原大股东。他与海航及其关联公司确在2011年3月签订了《九龙山股份协议转让的框架协议》、《九龙山收购协议之一股权转让合同(A股)》、《九龙山收购协议之二股权转让合同(B股)》等协议和合同。
《九龙山股份协议转让的框架协议》第3.1条明确约定“现金折合人民币25亿元,各方约定在一年内分三次支付。” 截止到今天为止,受让方仅收到出让方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16.9亿人民币。海航等目前尚未付清余款。双方约定,全部款项付清才交接控制权。因为海航的收购款项没有付清,2012年两者已对簿公堂。
7月24日,上海证监局约谈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山”)董事长李勤夫、总经理杨志凌,要求董事会向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主导选出的新董事会移交相关工作。李、杨当即表示,尽管海航已经登记为股东,但在其付清全部转让款前,按约定,其作为股东行使改选董事会的权力是受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