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鉴燎情人 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情妇官至副厅 案发后降为科级
广州市龙洞龙汇实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樊志华行贿案在深一审开庭
广州市龙洞龙汇实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樊志华,为了获得处于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的四个项目工程,行贿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一套时价983万多元的别墅,之后又将一辆价值39万余元的丰田佳美小汽车送给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继雄。
昨日,樊志华行贿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他当庭认罪,并说“曹鉴燎当时看到这个别墅很高兴,大赞风水好、环境佳,很有升值空间,一定要买”。随后,樊志华前往付了三成首付,并通过以自己的名义月供十几万、五年还完贷款的方式买下别墅送给曹鉴燎。
樊志华行贿
为揽项目送别墅送车
1996年至1999年期间,樊志华想要承揽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政府发包的四个项目工程,以及与原沙河镇下属的广州沙河经济发展总公司合作开发该公司195亩土地商业住宅楼项目,请求曹鉴燎向何继雄打个招呼,并给他提供帮助,当时曹鉴燎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副区长,而何继雄任天河区沙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有了曹鉴燎与何继雄的帮助,樊志华公司挂靠沙河建筑公司后,顺利地承揽上述工程并与沙河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商业住宅楼协议。之后何继雄又向沙河镇政府、沙河经济发展总公司相关负责人打了招呼,使得樊志华继续采取挂靠沙河建筑公司的方式,承揽了沙河镇政府发包的宏图工业园土石方工程、春岗山土石方工程、广汕路三宝墟沙河教师新村土建工程、天河区长兴路市政道路工程。
1997年7月,樊志华为了表示感谢,通过亲属袁国强(另案处理)贿送何继雄一辆价值39万余元的白色丰田佳美小汽车。不过樊志华在庭审时说和何继雄不太熟,“平时与何继雄直接接触的机会并不多,都是曹鉴燎跟我们之间各自谈好了,让另一个人照做”。
1998年,樊志华以人民币983.806万元价格买下番禺区钟村镇祈福新村豪庭西路20号的别墅一幢,并将之装修好后送给曹鉴燎。据悉,在2004年前后,曹鉴燎曾多次带情妇居住在该别墅。曹鉴燎的情妇也证实其多次与曹在别墅幽会,从2003年直至2006年两人结束关系。
据悉,樊志华口中的曹鉴燎的情人,正是湛江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卢某,官至副厅级。当时她和曹鉴燎一起时,只是天河区人事局一名科级干部。2014年8月因卷入曹鉴燎案,卢某被降职到科级并调离湛江。
曹鉴燎受贿
以岳母名义收下别墅
庭审时,樊志华承认当时带曹鉴燎看这套房子,就是为了送给他,“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我虽然没有明说,但一直说这套房子你可以住。”事实上曹鉴燎也很想要这套别墅,他在2003年对樊志华说:“有亲戚想要借住这个房子。
”樊志华知道曹鉴燎想要这个房子了,只是找个借口而已。起初为了掩饰犯罪事实,该别墅一直登记在樊志华名下。樊志华在庭审时说:“2005年把房子过户给了曹鉴燎的岳母,因为他这个人比较谨慎,怕出问题,所以自己也没有出面办这个事情。”
其实曹鉴燎早就想过户,当时拿到这套别墅时,因房子名字始终不是自己的,一直有些“坐立不安”。因此,樊志华在2003年还完贷款后,他就要求办理过户手续,但自己又一直担心被查出来。2005年9月,曹鉴燎要求樊志华协助曹某斌(曹鉴燎妻弟)办理该套别墅的过户手续,后该幢别墅过户到曹鉴燎岳母名下。2009年12月,曹某斌按照曹鉴燎的指示将该别墅出售,售得房款17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