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宝桢杨乃武 丁宝桢干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

201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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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文作者从现代警察的职业角度,根据历史上的事实,对清朝同治年间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进行了一番梳理,别有一番风味.丁宝桢(1820-1886)字稚璜,贵州省平远州(

文作者从现代警察的职业角度,根据历史上的事实,对清朝同治年间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进行了一番梳理,别有一番风味。

丁宝桢(1820-1886)字稚璜,贵州省平远州(今织金)人,清嘉庆二十年生,咸丰十三年(1853)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历任知府、按察使、布政使、巡抚等职。在山东十年,政绩卓著。光绪二年(1876)升四川总督。督川十年,勇于改革弊政,大胆整顿吏治,深受清廷嘉许和四川人民爱戴。光绪十二年(1886)卒于任所,享年67岁。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情梗概

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是清末同治年间发生在浙江省余杭县的一起刑事案件,是清代四大奇案之一。民国以来,就被文艺界编成剧本,在全国各地演出。建国后亦多次上演过,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可谓家喻户晓。

案中当事人杨乃武(1840—1914)字书勋,又字子钊,浙江余杭人,道光二十五年生,家道小康,祖、父辈素以种桑养蚕为业。杨乃武于同治十二年(1873)八月举浙江乡试,颇为时人所重。小白菜(1854—1930)姓毕,名秀姑,浙江余杭人,咸丰四年生,因其容貌俊秀美丽,人呼“小白菜”。小白菜幼年丧父,家境贫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