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白《林白文集》 给《林白水文选》提几点意见
今年8月6日,《林白水文选》举行了首发式。笔者与林白水沾亲带故,遵照表姑妈林慰君(林白水之女)的嘱托,收集或研究林白水的生平业绩长达30年,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
前不久,朋友送来《林白水文选》,立刻潜心拜读。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林白水文选》也存在若干错漏,按照其《后记》关于“错谬之处在所难免,敬请方家赐教、读者批评指正”的期求,不妨试举两例。
例一:《闽中女学会述略》
《林白水文选》卷首按时间顺序排列的“篇目索引”,将《南洋七日报》所谓在“1891.02”刊登的林獬(即林白水)《闽中女学会述略》,列为第一篇。
经查历史资料,《南洋七日报》创刊于光绪二十七年八月初三日(即1901年9月15日)。怎么会在创刊前10年就有林白水的文章发表呢?很显然,《林白水文选》给出的时间“1891.02”肯定有误。
《闽中女学会述略》开篇写道:“林獬归自杭州,见邦人君子咸以各省学堂、学会之盛及海内外文明之现状,皆以骎骎。凡在同志,罔不且泣且奋,思攮臂而入竞争之场,索进化之筦钥。黄君鲁贻首兴福州蒙学堂,郑君章孙推广闽报处,杨君小宋、高君亦相、李君昇章议更设藏书楼于城东。不一旬间,规模大定矣。”
它在篇末的落款时间是“壬寅正月”,即1902年2月或3月,这就与“首兴福州蒙学堂”“推广闽报处”“更设藏书楼”都发生在1902年完全吻合。
林伟功主编的《林白水文集》收录这篇文章时,为了让读者明白“壬寅正月”的具体年月,在补充说明时写成“(光绪十七年正月即1891年2月)”。壬寅年是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而光绪十七年(1891年)是辛卯年,两者相差11年。笔者曾向林伟功指出这个问题,他坦承是忙中出错。
现在《林白水文选》收录这篇文章,不仅摒弃原有的、正确的落款时间“壬寅正月”,反而抄录《林白水文集》中所标注的错误时间,写成“光绪十七年正月(1891年2月)”。如果这个时间是对的,那么福州蒙学堂的创办时间就要提前到1891年。
表姑妈林慰君曾经向笔者夸赞其父亲:“不但不想做清朝的官……一生也不用清朝的年号(见林慰君《我的父亲林白水》第13页)。”所以,希望《林白水文选》再版时,在这篇文章的末尾,一定要还原落款时间“壬寅正月”(这是“不用清朝的年号”的例证),如果需要附带说明,可加上“光绪二十八年正月(1902年2月或3月)”。
例二:《论中国人对付外国人的公理》
《林白水文选》中的《论中国人对付外国人的公理》,是林白水在《杭州白话报》上连载的5篇文章集合而成,其第1段至第4段刊登在第八期,第5段至第7段刊登在第十期,第8段和第9段刊登在第十一期,第10段和第11段刊登在第十二期,第12段至第14段刊登在第十三期。
在《林白水文选》的“篇目索引”中,给出这篇集成文章的时间是“1901.09.07”,实际上它只是第一篇的发表时间。虽然,在这篇集成文章的末尾,有注明来自“《杭州白话报》光绪二十七年七月廿五日,八月十五、廿五日,九月初五日(1901年9月7日、27日,10月7日、16日)”,这里才4篇,遗漏了刊登在第十三期上的第五篇的时间——光绪二十七年九月十五日(1901年10月26日)。
《林白水文选》把林白水这5篇连载文章集成1篇,配以《论中国人对付外国人的公理》的标题,实际上它只是第一篇的标题,第二篇和第三篇的标题是《续论中国对付外国人的公理》,第四篇和第五篇的标题是《续论中国人对付外国人的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