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梁国雄 香港立法会反对派议员都有谁? 目前香港立法会议员多少人(图)
香港立法会反对派议员都有谁?目前香港立法会议员多少人?现在一些反对派议员从逢特区政府必反,发展成逢中必反和逢中央必反,这是他们为实现自我政治利益模仿西方社会的浅薄做法,与香港主流社会的利益南辕北辙。激进泛民议员围绕沪上之行的表演,在我们看来非常可笑。
香港立法会上海访问团昨日在沪最后一日的行程中,“压轴”的重头戏便是与港澳办主任王光亚、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中联办主任张晓明的座谈会。座谈会于昨日下午一时三十分在议员入住的虹桥迎宾馆举行。出席座谈会的共有52名立法会议员,包括:42名建制派议员与10名反对派议员。
会面安排分为两部分,先由全体议员参与逾一小时的会议,讨论内容涉及政改和两地交流合作等。其后建制派议员先行离场,10名反对派议员专门就政改问题,与三位官员单独沟通,这部分时间超过两个小时。整个座谈会的时间近四小时,较原定的三小时大大延长。
有3人参与全程活动
事实上这次上海之行,反对派动作不断。11日晚,“社民连”议员梁国雄抵达上海时因携带违禁品被海关要求留下东西在机场,梁国雄拒绝,决定回港。反对派趁机借题发挥,工党议员何秀兰和张国柱以此为借口,于12日午后离开上海。
公民党党魁梁家杰也借口取消12日晚赴上海的行程,不过公民党其他几人选择留下。梁家杰称,梁国雄事件显示中央的沟通诚意不足。香港《文汇报》13日披露称,梁国雄此举经过“精心部署”,他还没到上海,就高调展示各类违禁品,摆明是有备而来;拒绝留下违禁品,宁愿自行返港,也是为了“搞大事”,既争取到出镜机会,更令反对派内部互相指责,并迫使他们进一步企硬,可谓“一举三得”。
而公民党党魁梁家杰离开,但让其他议员留下来,既可以闹,又可以见中央官员。
12日,立法会访沪团展开首日行程,但10名反对派议员大部分未能履行职责。其中公民党的郭荣铿和郭家麒自行离队活动。他们先是到访上海交通大学,计划与当地学生或教授会面,但被工作人员拦下。两人接着又去了一家港式茶餐厅,向香港人派发“公民投票”传单。
餐厅经理报警,二郭只能悻悻离开。有5名议员一直留在酒店,冯检基称不满最后一天才安排与中央官员会面,因此与另外4名议员不参与其他考察,只参与12日下午的专题讲座。
他们还提出“三点要求”,包括“独留”给反对派的时间不会因有人离团而减少等。《星岛日报》称,真正参与全程活动的只有3人,包括汤家骅、莫乃光和李国麟。他们12日先后到上海虹桥商务区、综合机场铁路交汇处及中国商用飞机制造现场参观,都对当地发展十分感兴趣,像汤家骅不时与身旁的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咬耳朵,信息科技界议员莫乃光则对飞机高端设计很有兴趣。
汤家骅坦言,并不觉得此次内地有关方面态度恶劣。另据了解,泛民争取普选第一阶段绝食行动13日结束,暂定5月筹备第二轮绝食。
无明确回应十八学者普选方案
议员会后表示,第一节座会共有12名议员发言,包括两名泛民议员郭荣铿及黄碧云。先离开的议员林大辉引述王光亚在会上提到,2017年普选有“四个一”,分别是要落实普选的一个目标、一个要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的基础、一个要爱国爱港,不对抗中央的人做特首的共识,及一份责任,就是各界都有责任促成政改。
工联会议员陈婉娴指,王光亚在会面上的立场宽松,认为提名委员会的广泛代表性有不同角度演绎,并无明确指十八学者的普选方案可不可行。她引述王光亚说,很多国家实行一人一票普选,但认为不必各国都采用相同方法。
民协议员冯检基向王光亚递交一个有关三轨提名方案的模型
李飞称普选有政治对抗等3类风险
谭耀宗引述张晓明指,明白今次未必有足够时间与议员沟通,并承诺回港后欢迎与过往无接触的议员沟通,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进行都可以商讨。
经民联梁美芬表示,在会上曾提问,公民及政党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她引述中央官员回复指,根据基本法,提委会是公权力,不是提委会提名的方法,应该不符合基本法,又补充当日立法原意,包括减少政治风险、宪制危机风险及民粹主义风险,她认为这次中央官员答覆清晰。
明确表明泛民并非不爱国爱港
新民党议员田北辰指,会面中,3名中央官员首次明确表示,“从无说过所有泛民阵营人士都不符合爱国爱港定义”。他认为,这反映中央会按每个人的言行去决定是否爱国爱港,而不是看对方的背景而定。3位出席的中央官员已清楚表明,除提委会,其他的提名方法并不符合基本法。
田北辰欢迎有关说法,认为有助争取更高民主成份的普选。他在会上提出希望将提委会扩展至1600人,公司票可改为董事票的组成办法。参选人获得八分一提名即可入闸,再由全体提委会一人一票选出3至4名得票最多的参选人参选特首。
削弱提委会不符基本法
就议员普遍关注的政改问题,王光亚、李飞和张晓明在全体会议阶段听取议员意见后,都作出了大篇幅的回应。谈及普选以基本法为基础时,王光亚强调,任何绕过提名委员会、虚化或者削弱提名委员会实质提名权的建议,都不符合基本法。
座谈会后,王光亚回应记者提问,被问及对“公民推荐”方案的看法时,他再次重申,要真正落实2017年普选必须依法办事,所指的法就是基本法,提名委员会是按基本法唯一法定的提名机构。至于提委会的组成,王光亚表示,现时的选举委员会考虑了香港的实际情况,当中的四大界别是考虑了香港社会各界利益,是均衡参与的一种模式。
李飞否定“公提”“党提”
李飞则明确指出,有些人主张“公民提名”、“政党提名”、“立法会议员提名”等等,是意图取代提名委员会或者架空提名委员会,在法律性质上就是要改变和削弱基本法明确规定的唯一行使提名权的提名委员会的法定地位。李飞强调:“这些都是不符合基本法的”。李飞亦表明,採取提名委员会提名行政长官不仅是基本法在宪制层面作出的明确规定,亦可降低三大风险,即降低政治对抗的风险;降低宪制危机的危险与降低民粹主义的风险。
张晓明指反对派“博懵”
张晓明在发言时指出,香港普选源自基本法,理应在基本法的基础上和框架内探讨普选的具体方案。他直指,“现在有些口号和方案完全背离基本法另搞一套,无异于缘木求鱼,方向上有问题。”张晓明说,基本法第45条定得很清楚,行政长官候选人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产生。
通俗地说,就是提名的整件事情包括提名的全部程序都归提名委员会处理;用法律术语讲,就是提名委员会是唯一的提名机构,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权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
亦如律政司司长袁国强的文章所指出,即使按照普通法的规则,“法律明示其一即排除其他”。张晓明形容“此可谓彰彰明甚”,可有人到现在还在说什么基本法没有禁止“公民提名”和“政党提名”,所以它们也是符合基本法的。“不知这是真不懂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