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海清的子女 蒲海清:应对气候变化是每个国家都不应回避的问题

2017-11-07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人民网北京8月27日电 (记者常红.张海燕.高星)十一届第十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专题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蒲海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

人民网北京8月27日电 (记者常红、张海燕、高星)十一届第十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专题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蒲海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主任王尚新,武警总部司令部办公室主任拓成祥答记者问。

有记者关注刚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级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蒲海清介绍了此决议提出的经过,并表示,气候变化不仅是一个国家的问题,而且是整个人类的问题,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任何一个国家必须承担的责任。

蒲海清说,本次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议题当中,有两个议题是人大工作计划没有列入今年人大常委会讨论的,一个议题是可再生能源法的修改,一个议题是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积级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为什么在过去没有列入计划,而这次要提出这个决议?是因为全国人大环资委在办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浙江代表团周晓光等30多位代表共同提出的“关于制定气候变化应对特别法”的议案,还有江苏代表团、上海代表团提出“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议案。

“气候变化”的议案的主要内容是说,2008年初以来,恶劣气候天气对我国造成了雨雪低温灾害的出现,泰国出现了海洋风暴,美国出现了海洋飓风,北极冰川融化,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人类的生存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

而这种严重性为许多组织和个人所关注,因此要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威胁,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因此建议,要紧急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法案”。根据这个议案,环资委在办理过程中认为这个议案非常重要。

蒲海清表示,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我们国家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应对气候变化的多重压力,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科学地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统筹好国内和国际、当前利益和长远发展,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为人类作出有益的贡献。

为此,我们在今年6月12日由环资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写出专题报告,建议人大常委会适当时候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应对气候变化情况的专题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今年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委员长会议作出决定,在8月下旬召开的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安排听取和审议报告。根据委员长会议的决定,环资委听取了各方面意见,进行了座谈,反复修改,提出了《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草案)》。

2009年8月10日,环资委第14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这个草案,建议列入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谈到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何要高票通过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蒲海清说这是因为大家认为,气候变化不仅是一个国家的问题,而且是整个人类的问题,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任何一个国家必须承担的责任,必须引起人类的共识。

因此,我们提出这个决议,并且经过人大常委会的审议,通过了这个决议。这说明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它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的突出位置,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新贡献的要求,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贯彻落实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这个决议符合时代的要求、历史的要求和我国国情以及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它也反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实事求是地处理好这个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