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的计分规则是什么?

201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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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乒 乓 球 竞 赛 规 则 ( 2006 ) (注①) 第一章 章程(略)第二章 乒乓球比赛规则2.1. 球台2.1.1 球台的上层表面叫作比塞赛台面,应为与水 平面平行的长方形,长2.74米,宽1.525米, 离地面高76厘米.2.1.2 比赛台面不包括球台台面的垂直侧面.2.1.3 比赛台面可用任和材料制成,应具有一致的 弹性,即当标准球从离台面30厘米高处落至 台面时,弹起高度应约为23厘米.2.1.4 比赛台面应呈均匀的暗色,无光泽.沿每个 2.74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

乒 乓 球 竞 赛 规 则 ( 2006 ) (注①) 第一章 章程(略)第二章 乒乓球比赛规则2.1. 球台2.1.1 球台的上层表面叫作比塞赛台面,应为与水 平面平行的长方形,长2.

74米,宽1.525米, 离地面高76厘米。2.1.2 比赛台面不包括球台台面的垂直侧面。2.1.3 比赛台面可用任和材料制成,应具有一致的 弹性,即当标准球从离台面30厘米高处落至 台面时,弹起高度应约为23厘米。

2.1.4 比赛台面应呈均匀的暗色,无光泽。沿每个 2.

74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 色边线,沿每个1.525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 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端线。2.1.5 比赛台面由一个与端线平行的垂直的球网划分 为两个相等的台区,各台区的整个面积应是一 个整体。2.1.6 双打时,各台区应由一条3毫米宽...

乒 乓 球 竞 赛 规 则 ( 2006 ) (注①) 第一章 章程(略)第二章 乒乓球比赛规则2.1. 球台2.1.1 球台的上层表面叫作比塞赛台面,应为与水 平面平行的长方形,长2.

74米,宽1.525米, 离地面高76厘米。2.1.2 比赛台面不包括球台台面的垂直侧面。2.1.3 比赛台面可用任和材料制成,应具有一致的 弹性,即当标准球从离台面30厘米高处落至 台面时,弹起高度应约为23厘米。

2.1.4 比赛台面应呈均匀的暗色,无光泽。沿每个 2.

74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 色边线,沿每个1.525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 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端线。2.1.5 比赛台面由一个与端线平行的垂直的球网划分 为两个相等的台区,各台区的整个面积应是一 个整体。

2.1.6 双打时,各台区应由一条3毫米宽的白色中线 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区”。中线与边线平行,并 应视为右半区的一部分。2.2 球网装置2.2.1. 球网装置包括球网、悬网绳、网柱及将它们固定 在球台上的夹钳部分。2.2.2.

球网应悬挂在一根绳子上,绳子两端系在高15.25 厘米的直立网柱上,网柱外缘离开边线外沿的距 离为15.25厘米。2.2.3. 整个球网的顶端距离比赛台面15.25厘米。

2.2.4. 整个球网的底边应尽量贴近比赛台面,其两端应 尽量贴近网柱。2.3 球2.3.1. 球应为圆球体,直径为40毫米。2.3.2. 球重2.7克2.3.3. 球应用赛璐珞或类似的塑料制成,呈白色或橙色, 且无光泽。2.4 球拍2.4.1. 球拍的大小、形状和重量不限,但底板应平整、 坚硬。2.

4.2. 底板厚度至少应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强底板的 粘合层可用诸如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压缩纸等纤 维材料,每一黏合层不超过底板总厚度的7.5%或 0.

35毫米。2.4.3. 用来击球的拍面应用一层颗粒向外的普通颗粒胶覆 盖,连同黏合剂,厚度不超过2毫米;或用颗粒向 内或向外的海棉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 4毫米。

. “普通颗粒胶”是一层无泡沫的天然橡胶或合成橡 胶,其颗粒必须以每平方厘米不少于10颗、不多 于30颗的平均密度分部整个表面。 “海棉胶”即在一层泡沫橡胶上覆盖一层普通颗粒 胶,普通颗粒胶的厚度不超过2毫米。

2.4.4. 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但不得超过其边缘。靠近 拍柄部分以及手指执握部分可不予以覆盖,也可用 任何材料覆盖。2.4.5. 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夹层以及用来击球一面的覆盖 物及粘合层均应为厚度均匀的一个整体。

2.4.6. 球拍两面不论是否有覆盖物,必须无光泽,且一面 为鲜红色,另一面为黑色。2.4.7. 由于意外的损坏或磨损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体性 和颜色上的一致性出现轻微的差异,只要未明显改 变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许使用。

2.4.8. 比赛开始时及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需要更换球拍时, 必须向对方和裁判员展示他将要使用的球拍,并允 许他们检查。2.5 定义2.5.1. “回合”:球处于比赛状态的一段时间。

2.5.2. “球处于比赛状态”:从发球时被有意向上抛起前静 止在不执拍手掌上的最后一瞬间开始,直到该回合 被判得分或重发球。2.5.3. “重发球”:不予判分的回合。2.5.4. “1分”:判分的回合。2.5.5. “执拍手”:正握着球拍的手。2.

5.6. “不执拍手”:未握着球拍的手。“不执拍手臂”:不 执拍手的手臂。2.5.7. “击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手腕以下部分 击球。2.5.8. “阻挡”:对方击球后,在比赛台面上方或向比赛台 面方向运动的球,尚未触及本方台区,即触及本方 运动员或其穿戴(带)的任何物品,即为阻挡。

2.5.9. “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首先击球的运动员。

2.5.10 “接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第二个击球的运动员。2.5.11 “裁判员”:被指定管理一场比赛的人。2.5.12 “副裁判员”:被指定在某些判决方面协助裁判员工 作的人。

2.5.13 运动员“穿或戴(代)”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 个回合时穿或戴(代)的任何物品,但不包括比赛 用球。2.5.14 “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除从球网和比赛台面之 间通过以及从球网和网架之间通国的情况外,球均 应视做已“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2.5.15 球台的“端线”,包括端线两端的无限延长线。2.6 发球2.

6.1. 发球开始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持拍手的手掌上,手 掌张开,包持静止。2.6.2. 发球员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 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 于16厘米,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

2.6.3. 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 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 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注②)2.6.4. 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球要始终在比赛台面的 水平面以上和发球员的端线以外;而且从接发球方 看,球不能被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或他们所 穿戴(带)的任何物品挡住接发球员的视线。

2.6.5 球一旦被抛起,发球员的不执拍手臂应立即从球和 球网之间的空间离开。球和球网之间的空间由球和 球网及其向上的延伸来界定。2.6.6 运动员发球时,应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 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

. 如果裁判员对运动员发球合法性有怀疑,在一场比 赛中第一次出现时,判重发球,并警告发球方。 .

此后,裁判员对该运动员或其双打同伴发球动作的 合法性再次怀疑,将判接发球方得1分。 . 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 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无需警告,应判接发球 方得1分。

2.6.7 运动员因伤病而不能严格遵守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 时,可由裁判员作出决定免于执行。2.7. 还击2.7.1 对方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使球直 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或触及球网装置后,再触 及对方台面。

2.8. 比赛次序2.8.1 在单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发球,再由接发球员还击, 然后发球员和接发球员交替还击。

2.8.2 在双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发球,再由接发球员还击, 然后由发球员的同伴还击,再由接发球员的同伴还 击,此后,运动员按此次序轮流还击。

2.8.3. 在两名由于身体残疾而坐轮椅的运动员配对进行的双 打中,发球员应先发球,结发球员应还击,此后可由 任何一名运动员还击。然而,运动员轮椅的任何部分 不能超越球台中线的假定延长线。

如果超越,裁判员 将判对方得1分。2.9. 重发球2.9.1 回合出现下列情况应判重发球: 如果发球员发出的球,在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时,触 及球网装置,此后成为合法发球或被接发球员或其同 伴阻挡。

如果接发球员或接发球方未准备好时,球已发出,而 且接发球员或接发球方没有企图击球。 由于发生了运动员无法控制的干扰,而使运动员未能 成功发球、还击或遵守规则。 裁判员或副裁判员暂停比赛。

由于身体残疾而坐轮椅的运动员在接发球时,球出现 下列情况: .1 球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后,朝着球网方向离开接发球 员的台区; .2 球停在接发球员的台区上; .3 在单打中,球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后,从其任意一条 边线离开球台。

2.9.2. 可以在下列情况下暂停比赛: 由于要纠正发球、接发球次序或方位错误。 由于要实行轮换发球法。 由于警告或处罚运动员。 由于比赛环境受到干扰,以致该回合结果有可能受到 影响。

2.10 1分2.10.1 除被判重发球的回合,下列情况运动员得1分: 对方运动员未能正确发球。 对方运动员未能正确还击。 运动员在发球或还击后,对方运动员在击球前,球触 及了除球网装置以外的任何东西。

对方击球后,球没有触及本方台区而越过本方台区或 端线。 对方阻挡。 对方连击。 对方用不符合2.

4.3、2.4.4和2.4.5条款的拍面击球。 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或戴的任何东西使比赛台面移动。 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或戴的任何东西触及球网装置。 对方运动员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 双打时,对方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

执行轮换发球时,出现2.15.2条款情况。2.11 一局比赛2.11.1 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10平后, 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2.

12 一场比赛2.12.1. 一场比赛由奇数局组成。2.13 发球、接发球和方位的次序2.13.1. 选择发球、接发球和方位的权利应由抽签来决定。 中签者可以选择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先在 某一方位。

2.13.2 当一方运动员选择了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 了先在某一方位后,另一方运动员必须有另一个选 择。2.13.3 在获得每2分后,接发球方即成为发球方,依次类 推,直至该局比赛结束;或者直至双方都达到10分 或实行轮换发球法,这时,发球和接发球次序仍然 不变,但每人只轮发1分球。

2.13.4 在双打的第一局比赛中,先发球方确定第一发球员, 再由先接发球方确定第一接发球员。在以后的各局比 塞中,第一发球员确定后,第一接发球员应是前一局 发球给他的运动员。

2.13.5 在双打中,每次换发球时,前面的接发球员应成为发 球员,前面的发球员的同伴应成为接发球员。2.13.6 一局中首先发球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首先接发 球。在双打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5分时,接发球方应交 换结发球次序。

2.13.7 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赛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换 到另一方位。在决胜局中,一方先得5分时,双方应 交换方位。

(注③)2.14. 发球、接发球次序和方位的错误2.14.1 裁判员一旦发现发球、接发球次序错误,应立即暂停 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按场上比分 由应该发球或接发球的运动员发球或接发球;在双打 中,则按发现错误时那一局中首先有发球权的一方所 确立的次序进行纠正,继续比赛。

2.14.2 裁判员一旦发现运动员应交换方位而未交换时,应立 即暂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按场 上比分运动员应站的方位进行纠正,再继续比赛。2.14.3 在任何情况下,发现错误之前的所有得分均有效。

2.15. 轮换发球法2.15.1 如果一局比赛到10分钟仍未结束(双方都已获得至 少9分时除外),或者在此之前任何时间应双方运动 员要求,应实行轮换发球法。

. 当时限到时,球仍处于比赛状态,裁判员应立即暂停 比赛。由被暂停回合的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 . 当时限到时,球未处于比赛状态,应由前一回合的接 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

2.15.2 此后,每位运动员都轮发1分球,直至该局结束。如 果接发球方进行了13次还击,则判接发球方的1分。2.15.3 轮换发球法一经实行,将一直使用到该场比赛结束。 注① 本规则是中国平乓球协会,根据英文版的国际乒联乒 乓球竞赛规则(2005~2006)编译出版。

注② 双打比赛,发球员一定要在右半区发球,发过去的球 一定要在对方右半区内(压中线算好球),接发球员可 把球还击到对方台面上任何地方(所以,双打比赛中签 先挑的一方,会选择先接发球)。

注③ 在双打决胜局中,如遇到5︰1或5︰3时交换方位后 原发球员变成接发球员,原接发球员变成发球员。 另外,在世界A级比赛中(如世锦赛、奥运会、世界杯等,以及我国的乒超联赛),单项比赛(单打、双打采用七局五胜制),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五场单打)一个队由三名运动员组成。

比赛顺序是:1.A~X2.B~Y3.C~Z4.A~Y5.B~X或五场三胜制(四场单打和一场双打)一个队由2、3或4名运动员组成比赛顺序是:1.A~X2.B~Y3.双打4.A~Y5.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