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关东升 中国书法家告赢道琼斯 40万元赔偿金捐献国家
昨日,市一中院对关东升状告美国道琼斯公司侵犯著作权案作出一审判决:道琼斯侵权事实成立,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405684元。宣判后,关东升指出,法院的判决还了他一个清白,道琼斯在这个案件中输掉的绝不只是一个“道”字和40万元人民币,更多的是百年企业的诚信形象。对此结果,道琼斯的代理律师则表示,是否上诉要和委托方商量后再做决定。
道琼斯用“道”侵权
1994年下半年,我国著名书法家关东升书写了一幅“道”字书画,其中包括“道”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及“康比德先生正”的题跋、落款、原告名章、闲章,并将该幅书画交付给道琼斯公司委派来的人员。1994年11月开始,道琼斯公司将“道”字用于商业标识。
法院判决认定,“道”字书画为书法艺术创作成果,属于美术作品中的书法作品。“道”字为该作品的主要内容,也独立构成作品。关东升作为上述作品的创作者,享有著作权。未经许可,以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的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均属于侵犯关东升著作权的行为。
法院同时认定,道琼斯公司将“道”字用于其商业标识,在其广告、商业招牌、互联网网页上使用,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使用作品的行为。根据著作权法规定,道琼斯公司应当同关东升订立许可使用合同。但事实上双方没有达成过书面协议,道琼斯公司也没支付过费用。道琼斯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
记者注意到,判决对事实的认定完全否决了道琼斯方面“关东升同意为道琼斯公司书写一幅‘道’字,道琼斯可将该字用到本企业的商业活动,具体包括企业商标等。当时公司方面提出给相应的报酬,由于被关东升谢绝,所以就没有签订使用协议”,以及“对于报酬问题,道琼斯方面表示一直愿意给予合理的数额报酬,之所以没有达成协议,主要是关东升要求的太高”的说法。
作者保留境外诉讼权
针对判决结果,关东升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客观的,不仅维护了其个人的权益,更是维护了中国知识产权的尊严,维护了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形象。
他说:“道琼斯确实没有经过授权,而且捏造事实、虚做伪证、傲慢无礼,证人是假证人、证言是假证言,甚至连提供的照片都是假的。这些丑陋的做法与道琼斯作为一个跨国大公司的形象是极不相称的。”
关东升同时表示,中国目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还不够,对于知识产权的赔偿制度还应该健全和量化。他认为如果达到发达国家所承认的新的高度,不仅对中国知识产权人,而且对以道琼斯为代表的在华外资都是有益的。
关东升称,目前的判决只是中国境内的诉讼,他将保留针对道琼斯在国外多个国家侵权行为进行诉讼的权利。
赔偿金捐献国家
昨天,关东升还向记者介绍了7月16日开庭后双方的调解过程。他说,9月4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接触。当时法官提出3点:建议通过协商的方法解决;对于道琼斯方面可以认定是没经授权使用了关先生的“道”字;由于关东升不能证明因道琼斯公司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和道琼斯公司因此所获得的利益,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范围只能在50万元以下。法官同时表示这不是合议庭的最后结论。
对此,道琼斯方面表示出价原则上还是4万美元,他们在这场官司中也损失了很多钱,但同时表示,“当然还可以松动,姿态性的、象征性的增加一点”。道琼斯最后表示要注明是“因为没签协议表示赔礼道歉,愿意赔偿6万美元”。
关东升则表示他根本无法接受道琼斯的傲慢。他说钱是第二位的,首先道琼斯要承认侵权,调解要在能够维护自己知识产权尊严的前提下才能谈钱。他说自己以前对道琼斯的印象为“对方还是很诚信的”,但在两年的维权过程中亲眼看到了他们的丑陋,“偷了我的东西还要给我限定条件,简直是无耻”,关先生气愤地表示。
最后,关东升表示对于法院判决给付的40万人民币,生效后,他除了诉讼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外,其他将全部捐给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组织作为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