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仁回忆录台湾版 《李宗仁回忆录》版本杂谈

2017-06-25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李宗仁回忆录>是1958年夏天,李宗仁寓居美国期间亲自忆述,由当年"第五战区老同事"历史学家唐德刚整理撰写而成.完稿于1964年,有英文版与中文版传世.回忆录

《李宗仁回忆录》是1958年夏天,李宗仁寓居美国期间亲自忆述,由当年“第五战区老同事”历史学家唐德刚整理撰写而成。完稿于1964年,有英文版与中文版传世。回忆录记述李氏自童年“不异群儿”时代起,至抗战期间担任第五战区司令长官,直至1949年担任中华民国代总统期间经历,记录了中国现代重大历史事件,披露鲜为人知政治内幕,是研究中国近代史珍贵史料。

这个最早的版本,未署美籍华裔历史学者唐德刚的大名,尽管“结论”部分提及,这是1958年夏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口述历史学部为保存当代史料而促成,“该校旋派研究员唐德刚博士前来助理撰述,中、英文稿同时并举”;并说“我口述后,由唐笔录,整理成篇,然后再就有关史料,详加核订,再经我复核认可后,视为定稿”,但既然没有署上唐氏之名,当时读过此书便不会对他留下任何印象,更不会认为其对该书的贡献可与书中的“我”即李宗仁本人相提并论。

不过,早前唐德刚的撰稿者身份被排除在外,并非哪一人之过失。回忆录中文稿系1979年夏,由李宗仁长子李幼邻伺奉生母李秀文从纽约返居桂林时,赠予广西政协而使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得以“内部发行”。按唐德刚的说法,“该会显然不知此稿的来龙去脉—因为幼邻本人亦不知道—他们并未征询我这位‘著作人’的意见,便径自出版了。

”故此,他花了不少篇幅特意解释著述权及版权之所属,说明当年经过哥大提议和李氏同意,署名用“李宗仁口述;唐德刚撰稿”。

1980年11月,《李宗仁回忆录》由广西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

1988年,上海的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再版;

1986年和1988年,香港和台北相继出版此书。此外,市面上还有几种盗版本。这些后来印行的版本,均确认该书乃口述历史之作,而撰稿者可与口述者分享著作权。

2005年12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推出“唐德刚作品集”,则将其所撰的口述历史著述都作为个人作品收入,自然也包括这部广为人知的回忆录。

有趣的是,依照唐德刚那篇“沧桑”之文所言,国人读到的回忆录中文版,原本是个“私生子”,因当初哥大口述历史学部保存当代史料所需者为英文稿,而将李宗仁口述整理成中文稿,是唐氏“在正常英文撰述工作之外的一点‘额外工作’”。

程序上,英文稿反而是在中文稿增删、改写的基础上迻译而成,凡五十三章、四十多万字,正是唐德刚呕心沥血首先定稿交差的,而中文稿因属“私生”,且有缺漏之处,还需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补正、修改及润饰,所以他对广西政协在其毫不知情的状况下,“内部发行”李幼邻赠予的书稿颇有微辞,亦属情理之中的反应。

在2009年7月下旬于香港举行的中华传记文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有位本地文史研究者对该书提出严厉的批评,称其上半部是抄袭五、六十年代在《春秋》杂志连载的黄旭初回忆录,下半部则几乎没有一句真话。

李幼邻携回并赠予广西政协的书稿,正是黄氏多年后归还的那个副本。对于李稿与黄稿究竟谁抄袭谁,唐德刚这番说辞尚称清晰合理,当可澄清疑问。至于下半部是否“几乎没有一句真话”,若无浩繁的证伪工作是不能轻易定论的,这需要对大量史实爬梳剔抉、钩沉索隐,已不在本文谈论的范围了。

目下,无论是李宗仁先生抑或唐德刚教授,他们都离世而去,成了历史人物。但是,他们所留给现实的人们的,还有值得认真思索和践行的若干启示。

相关链接:

撰写李宗仁回忆录的沧桑 《李宗仁回忆录》中文版后记——唐德刚

后记有十五节,共一万多字;本文选取了其中的第十三至第十五节----------------------

十三、《回忆录》的版权问题

至于李先生对他的《回忆录》的出版问题,在回国之前,他是迫不及待的,一直在催着出版。可是回国之后,他就从北京来信说不要出版了。

上文己提过,这份由昭文所抄的《李宗仁回忆录》的中文清稿,一共只有两份。哥大存了正本,李氏存了副本。但是在六十年代的初期,他为征询他老部下黄旭初先生对本稿的意见,乃把这副本寄给了黄氏。后来他匆匆束装取道瑞士返国时——因黄氏侨居香港——乃未及索回。因此此一副本乃落入黄旭初之手。

此时恰好黄氏也正在撰写他自己的《黄旭初回忆录》,并分章在香港的《春秋》杂志上连载。李氏返国之后,不久便卷入文革漩涡而消息全无。黄氏乃将李宗仁的回忆录,大加采用,改头换面地写入了他自己的回忆录里去。因此笔者在李稿中的许多笔误和未及改正的小错误,也被黄旭初先生误用了。

黄氏在港逝世之后,才又由黄氏遗属将此一副本转交给李公的长子李幼邻。幼邻于七十年代末期侍母返桂林定居时,乃又将此稿送交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在一九六五年李宗仁先生返国时,此一副本既在黄旭初之手,李氏自己身边就有个英文稿副本了。据说当年毛泽东主席接见李氏时,曾询及此稿,有意批阅。可惜毛氏不谙英语,而李氏又无中文稿;毛主席乃面嘱将此英文稿发交”北京外国语学院“译回中文。

这宗奉谕回译稿是否全译了,笔者在海外,当然无由得知。至于这个回译稿现存何处,笔者当然更无法打听:不过我确知其存在,因为李先生在一九六五年底写信给我,嘱我转告哥大当局,停止出版英文稿的理由,便是他重读这份译稿,觉其与原中文底稿,颇有出入的缘故。

李氏之言,分明是借口,因为这份英文稿之完成是经过他逐章、逐节详细核准的,在离美之前,他还不断地催着要出版呢:回国之后,主意改变,这在当时不正常的中美关系影响之下,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此我这位受影响最大的撰稿人,对他这一出尔反尔,倒颇能处之泰然;但是哥大当局那些戆直的洋学者们,则认为李氏此函有欠诚实!他们因而把这批文化公案,移送法院,让美国法律加以公断。

我当然是这一项法律程序中跑不掉的第一位见证。在律师盘诘之下,我也是一切据实以告!至于这件案子,其后如何由法院公断,我这位”见证“是无权过问的,只知道其结果是按美国出版法以及国际版权协议,这宗文献,全部被判成哥大财产。

因为在本稿撰着过程中,李宗仁先生只是本稿”口述史料的提供者,他并不是”撰稿人,而本稿的真正撰稿人,却又是哥大的雇员,所以哥大对它自己的财产,有任意处理之全权。是根据此项法律程序,便把全稿封存了。

在研究室被搬得一空之后,我拍拍身上从五十年代上积下来的尘埃,洗清双手,对镜自笑:十年辛苦,积稿盈笥,而旦夕之间,竟至片纸无存!这对一个以研究工作为职业的流浪知识分子来说,履历上偌大一个空白,对他的影响是太大了。但是头巾气太重,沉溺所好,不能自拔,入其境而不知其俗,咎由自取,又怨得谁呢?

十四、千呼万唤的英文版

那时的哥伦比亚大学,虽循法律手续封存了它那份财产,但是学术毕竟是天下之公器。这份中文稿既经黄旭初氏借用出版了一部分。哥大的英文稿屡经访问学人的阅读与传抄,亦颇有变相的流传。

这份英文稿,固为写当其时,在五六十年代,也曾是有地位的出版商争取的对象。当哥大的出版部以其篇幅浩繁而感经费支绌之时,柏克莱的加州大学则向哥大协商转移。该校政治系主任、名教授查穆斯·约翰生博士,并曾为本稿写了一封他认为是中国的”民国政治史上不二之作的,逾格推崇的介绍信。这一来这一部稿子,乃又自哥大出版部于六十年代后期,转移到加大出版部去。

那时中国大陆上的文化大革命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李宗仁先生亦消息全无。加上当局有鉴于这部文稿历史复杂,出版部负责人乃专程来纽约找我加以澄清,并问我对英文稿能否负担全部文责。这本是我义不容辞之事。我遂正式以口头并书面,向加大负责人表示,不论本书在法律上版权谁属,我个人均愿独负文责。

他闻言欣然同意。这便是在后来的英文版上,我的名字被列于李氏之前的最初动议。其后相沿未改者,无他,只是一位治史者对他所写的一部传世的历史着作,署名负其全部文责而已耳。

加大既已决定出版本书,他们乃廉价雇用一位据说粗通中文的美国退休外交官,来担任美国出版过程中例行的核校工作。他由于个人关系,且向哥大要去了一份复印的中文清稿,来帮助核校(这时已有廉价复印机)。谁知这位年高德劭的中国通自己却在这时卷入了另一桩文化漩涡,无暇及此——同时他的中文根基,似乎做两稿互校的工作亦难以胜任——但是他却抓住了本稿,死不放手。

他前后一共工作了七八年之久,却只核校了十五章。如此一年两章地校下去,那末七十二章就要化掉他老人家三十六年的退休时光了。

加大当局为此事而甚为着急。一再要我去催他,并转请哥大负责人去催他。可怜我这位着作人却身无版权。我催多了,人家总是说:“干卿底事!”多次自讨没趣之后,我也只好索兴不管了,听其自生自灭罢。我所怕的是旁人在稿子上乱动手脚,那就不可收拾了。

最后这位校稿人终子倦勤停笔,把稿子退回加大,而加大出版部,也由于他拖延太久,时效全失——美国是个时效决定一切的社会——为顾虑出版后亏本的问题,也就废约不印了。这时美国由于越战的关系,银根已紧,这一失去时效的巨着,便再也没有出版商愿意去碰它了!

一九七五年年底,这批文稿终于辗转又退回到哥大了。这样哥大负责人,才把这已失时效的一只大鸡肋,发还给我,要我觅商付梓。大学当局并以正式公函告我,两书出版时,我可以收取中文版的版税。

这样一来,中文稿始由香港《明报月刊》分期连载,前文己有交代。可惜这时李宗仁先生已早成历史上人物。年轻一辈的知识分子,许多人已经不知道李宗仁究竟是什么人物了。该刊连载过久,编辑先生感到乏味——这也是新闻界的常情——所以连载未及半部也就中断了。

我们重觅英文稿出版人,也是历尽艰辛的。一本巨着(超过六百页)如新闻价值已失,在一个资本主义的国度里,是没有生意人愿意出版的——要不然,便是:(一)作者先垫巨款,出版后如有钱可赚,再慢慢归垫,否则拉倒,(二)本书煞青工作上一切杂务——如核校、制图、索引等工作,按例都是由出版商负责的——这时都由作者自己负担,将来销路好,再由版税中,逐渐扣除归垫。

我这位两袖清风的作者,哪里能拿出印刷费呢?我纵有心张罗筹借,我将来既无版税可抽,我又何以偿欠呢?!

如此,就只好眼看这部拖延二十余年,我个人,乃至我的小家庭,都被它拖得心力交瘁的历史着作,便要永远藏之名山了。在万无一望的情况之下,我把死马权当活马医,乃转向我自己服务的纽约市立大学研究部申请资助。

纽约市大此时正在全校宣布破产之后,一连申的减薪、裁员。直至目前为止,它老人家还欠我们教职员半月薪金未发呢!

我的挚友、最忠实无欺的君子、李佩钊教授,他在市大服务已二十一年,领有”终身职“聘书,这时竟惨被裁撤。他一时想不开,可能也感到苦海无边,生意全无,竟于一夕之间悬梁自尽,遗下弱妻幼子,惨不忍睹。

市大在这种经济绝境之下,我递去出版辅助的申请书,原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聊以尽心焉而已。谁知天下事往往就出于意外。我的申请书竟获市大各阶层一连串的同情,最后竟在极艰难的情况之下,总校允于少额研究费项下,拨款支援。

市大既已解囊,哥大亦不甘示弱。一班新当权的年轻执事,遂亦自该校研究费中,酌拨若干,以为资助。市大、哥大这两项合资,原不能算小,但以今日的美金比诸今日的工资,这数目也不算大。不足之数,我这位”作者“就只有归而谋诸妇了。

我们是有两个孩子进大学的小家庭。夫妇二人日出而作、日入未息的收入,也只是从手到口,所余有限。但是这部书已经把我们拖得够惨了。我壮年执笔,历时七载,为它牺牲一切,通宵不寐的情况,记忆犹新。如今煞青在望,我个人亦已两鬓披霜……无论怎样,它是应该和读者见面的了。我二人乃决定,咬紧牙关,不顾一切地,把不足之款,和剩馀工作承担下来。

去年六月,这部《李宗仁回忆录》的英文版,总算以最原始的印刷方式面世了。新书既出,我回想起二十多年的曲折遭遇,真不禁捧书泣下!

十五、出版后的感想

如今这部《李宗仁回忆录》,互有短长的中文、英文两个版本,总算都与读者见面了。在英文版的序言里,我对李宗仁先生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曾略有评析。暇时当另译之,以就教于中文版的读者,此处不再赘述。但在英文版序言中,笔者对此书的撰述经过,则语焉未详——因为这些都是将来中国史学史或目录学史上的琐碎而专门的问题,西文读者是不会感觉兴趣,甚至嫌其哆嗦的——可是对中文版的读者们,尤其对那些专攻中国近代史的专家们,笔者就应该有个比较详细的交代了,否则他们一定会奇怪,这中、英两版为什么不尽相同?更糟的便是将来严肃的考据学者,在中、英二稿中,可能都会闹出个“双包案”来。

言念及此,我觉得这个问题,现在非交代清楚不可,因为在目前知道本稿撰述经过详细情形的,只有哥大已退休的教授韦慕庭和笔者个人等三二人而已。

所以笔者才不惮烦地冒美东百度以上的褥暑夭气,裸背为本书制数万言后记以阐明之。尚乞中、英两版的贤明读者,批阅后不吝指教!

最后,笔者更不揣冒昧,以撰写本书时亲身体验的辛酸,来略志数语,以奉劝中国知识界和我有同样短处的书呆子;你如有圣贤发愤之作,你就闭门着书,自作自受。能出版,就出版之,不能出版,就藏之名山、传之其人。你有自信,莫愁它没有传人。

不得已而与人合作,也要一是一,二是二,搞个干净利落。千万不可把你呕心呖血之作,婆婆妈妈地弄成个妾身未分明的状态。因为一个作者着书,正如一个艺术家,创造一件艺术品;一个花匠,培护一园名花:一个养马师,养育一匹千里名马……你对你心血结晶品的感情,绝不是主权谁属的问题。问题是你能看她有个美满的结果和如意的归宿。

笔者为这两本拙作,披肝沥胆,前后凡二十有二年。回顾它在过去二十二年中所经历的沧桑,而我这位原作者,心情之沉重,怎敢讳言?!

古人说:“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在本书今后千千万万的读者之中,笔者自信,知我者当不乏其人也。

一九八0年七月二十八日于北美洲北林寓庐

---------广西读书会----------

如觉得以上内容可读和有价值,点右上角按钮可向朋友推荐或分享。

点击标题下方“广西读书会”字样,可关注我的公众账号。或按下图的方法搜一搜、查一查、扫一扫也能成为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