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事件 杨佳真实照片事件始末 揭秘杨佳袭警案的真相
据了解,杨佳租用自行车为"黑车",是被人偷盗后转卖的车辆,作为一名普通租用者,杨佳与其并无瓜葛。但是当时闸北分局的民警用了他们习以为常的手段对付杨佳——一顿痛殴。随着事件的取证调查,闸北分局民警发现杨佳的确没有参与偷车,只是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租赁了自行车而已,所以很快释放了杨佳。
然而杨佳在被拘留的期间,闸北分局民警对他很是"照顾",常常拳打脚踢,杨佳出去以后身体感到不适,就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他一个惊愕到难以接受的事实:他的性器官受到损害,以后很可能将无法生育。
杨佳很快到闸北分局去讨说法,鉴于有医生证明事实明确,杨佳的态度又十分强硬,闸北分局同意赔偿1.5万元私了此事。
但是杨佳认为赔偿太低,坚决不同意,他三番四次去闸北分局去闹。渐渐地,闸北分局没了耐性,对杨佳开始不理不睬。据知情者透露,事发前一个月该分局领导还曾经威吓杨佳"不要再闹了,再闹就抓起来"、"一分钱都不会赔偿",双方尖锐的矛盾根源由此而来。
杨佳母亲王静梅在采访中则称,杨佳在现场出示了自行车的租赁合同,而薛耀坚持扣车、拒绝出示执法证件,并用下流话骂杨佳,两人因此发生争执,杨佳随后打电话给公安局的督察处,督察处随后派人来到现场,杨佳跟民警前往芷江路派出所,民警高铁军行为粗鲁,杨佳被警察拉到小黑屋殴打。
后王静梅打电话给督察处吴钰骅,要求处理意见回执,未果;杨佳后来又将此事投诉到闸北公安局,要求收到处理意见的回执。后来上海的周姓警察在北京和杨佳接触,意图以300元私了;3月份,上海的顾姓警察再次与杨佳沟通,赔偿金额变成了1500元,而杨佳和母亲坚持要求执法纪录和处理回执,双方都没有谈妥。
都市快报引用知情者消息称,杨佳租用的自行车是黑车,是被人偷盗后转卖。杨佳后上告闸北公安分局,并提出行政赔偿。最初杨佳要求赔偿3万元,未果。后经多次协商,闸北公安分局最后同意给1.5万元赔偿。
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8)沪二中刑初字第99号所录证人薛耀(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2008年7月21日的证言,事件经过如下:
……将其拦下检查。……我让他出示租车凭证,他拒绝提供……他拨打了督察队电话……后来我呼叫当班的警长陈银桥增援……经解释后才坐上警车到了芷江西路派出所……看见民警高铁军在对该男子做解释工作,该男子说高铁军向其吐唾沫,并冲到派出所门口,高铁军就去拦他,他抓住高铁军的手。
后来我和陈银桥、高铁军将该男子架进里面的工作区域,让他坐在椅子上,并由陈银桥、高铁军继续做解释工作。……(半小时后)看见分局督察队吴钰骅仍在对该男子做解释工作。……吴钰骅也向我询问了有关情况。我除了将该男子架进派出所的工作区域之外,没有接触过该男子。
过程
根据上海警方公布的讯息,2008年7月1日上午9时40分,杨佳携带20多厘米长的单刃(剔骨刀)、锤子、喷雾剂、防尘面具等作案工具,来到位于闸北区天目中路600号(或578号,大统路口)闸北政法大楼的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门口,抛投8个燃烧瓶纵火,并用匕首刺伤大门保安顾建明,成功引开警卫。
随后闯入办公楼,从底楼大厅进入负责接待的闸北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值班室,用匕首刺向4名正在办公的警察:治安支队教导员张义阶、治安支队警督方福新、后勤保障处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倪景荣、北站派出所民警张建平,在7秒内4人全部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