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震3月 收受他人653万 柳州市政府原秘书长沈震受贿案宣判
柳州讯 6月19日上午,备受各界关注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原秘书长沈震受贿一案,由柳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沈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查,2011年至2016年,沈震利用担任柳州市柳江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柳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开发、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653万元。
柳州中院认为,沈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沈震在提起公诉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退缴部分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