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表妹李永玲 中江表妹车祸案司机判赔2 4万
在经历了一年之久的漫长官司后,昨(28)日上午,“中江表妹”李永玲家属状告自家司机的案子终于有了结果。金牛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司机谢桑田向原告李永玲家属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共计24710.27元。
昨日下午,记者试图通过电话联系李永玲丈夫邓行义,但是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随后记者又联系被告谢桑田,他表示,自己只是知道了判决结果,但是还没有看到判决书。对于赔偿24710.27元的结果,他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自己要同律师交涉后才能对判决发表看法,然后决定是否上诉。
案件回放
2006年10月16日上午10时许,重庆长寿境内大雨倾盆。演出结束的中江表妹李永玲坐着自己的新天籁车回成都,车子由司机谢桑田驾驶。当行驶至渝宜高速公路63公里处,车辆失控撞上护栏后在公路上打转,滑行了五六十米远,最终横在紧急停车道与快车道之间。几分钟后,一辆同向行驶的小车撞上天籁车副驾驶室位置。坐在副驾室的李永玲受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死者李永玲家属与事故主要责任方肇事司机余金松达成了和解的协议。但是随后却跟司机谢桑田展开了长达一年多的漫长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