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不该死 郑筱萸该不该死 当由人民陪审团说了算

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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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终因受贿罪与玩忽职守罪于5月29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

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终因受贿罪与玩忽职守罪于5月29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罪行认定为:“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被告人郑筱萸利用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8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

” 郑筱萸确实该死。他贪污受贿数百万元,好像还没有其它有些贪官捞的钱财多,但就医药、医疗体制改革来说,给国家、给老百姓造成的损失和痛苦却是无法估量的。

郑筱萸的确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如果郑筱萸被杀,他不是改革以来第一个走上断头台的贪官,但他却是因打着改革旗号,胡乱作为被处以极刑的第一人,这对于我们反思改革失误,搞好今后的各项改革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稳妥起见,对郑筱萸的生死问题,建议启动人民陪审团制度最终裁定。尽管郑筱萸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但鉴于医疗改革尚未完成之前,特别是还有很多尚未解开的医疗改革谜团,也许还用得着郑筱萸的“检举”和“证词”,毕竟郑筱萸在任时的职务与“医改革不成功”确实有着千丝万缕的复杂关系。

对郑筱萸是杀还是缓杀,应当启动人民陪审团制度,召集各界人士参加,怎样量刑最好,由人民的意志来定夺。 腐败让改革走了弯路。

腐败官员在改革中胡乱作为、屡屡失误使老百姓吃尽了苦头,使政府失去了公信力,使国家和人民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没有腐败改革肯定会搞得更好,人民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医疗改革同教育、住房改革一样确实很复杂,老百姓对这些领域的改革同样寄予厚望。

但由于腐败,改革总是与人民的厚望相去甚远。这里面究竟有多少利益猫腻,还需要告白于天下,由此可见,如果从重从快把郑筱萸处以极刑,可能背后还有很多秘密就无法知道了。此时,启动人民陪审团制度,健全民主与法制就很有必要了,对于郑筱萸的生死,应当交由各界人民代表定夺,以防止量刑不当。 >>>>>>>>>>>>>>>>>>>进入论坛原贴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