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郭有明南阳受审 被控受贿2380万元当庭认罪
湖北郭有明南阳受审 被控受贿2380万元当庭认罪
近日,原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受贿一案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法院指控,被告人郭有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巨额贿赂共计238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郭有明情绪较为激动,数度落泪,对法官所陈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郭有明也成为了湖南省审理的十八大后落马的首个省部级官员。根据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天平南阳”的通报,2001年至2013年,被告人郭有明利用其担任中共宜昌市委副书记、宜昌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宜昌市委书记、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湖北稻花香集团董事长等多个单位提供帮助,并从中收取巨额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