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知行合一 王守仁与知行合一

2017-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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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知行合一,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知行合一:是指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中国古

知行合一,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

知行合一:是指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

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他说:“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从道德教育上看,他极力反对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脱节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一切道德归之于个体的自觉行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

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如果不去行动,不能算是真知。王守仁认为: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这无疑是有其深刻之处的。

2、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王守仁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他的意思是说,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 “良知”的完成。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主要针对朱学而发,与朱熹的思想对立。程朱理学包括陆九渊都主张“知先行后”,将知行分为两截,认为必先了解知然后才能实践行。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正是为了救朱学之偏。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深化了道德意识的自觉性和实践性的关系,克服了朱熹提出的知先行后的弊病,但是同时也抹去了朱熹知行说中的知识论成分。王守仁的观点虽然有利于道德修养,但忽略了客观知识的学习,这就造就了以后的王学弟子任性废学的弊病,清初的思想家甚至把明亡的原因归于王学的弊端。

王守仁(1472—1529) 简介:

王守仁,字伯安,号阳明子,世称阳明先生,明宪宗成化年间,生于浙江余姚。父王华,在明成化十七年辛丑(1481年)中了状元,王守仁就随父移居绍兴。

生平

相传,王华对儿子家教极严,王守仁少年时学文习武,十分刻苦,但非常喜欢下棋,往往为此耽误功课。其父虽屡次责备,总不稍改,一气之下,就把象棋投落河中。王守仁心受震动,顿时感悟,当即写了一首诗寄托自己的志向:

象棋终日乐悠悠,苦被严亲一旦丢。

兵卒坠河皆不救,将军溺水一齐休。

马行千里随波去,象入三川逐浪游。

炮响一声天地震,忽然惊起卧龙愁。

他以诸葛亮自喻,决心要作一番事业。此后刻苦学习,学业大进。骑、射、兵法,日趋精通。明弘治十二年(1499年)考取进士,授兵部主事。当时,朝廷上下都知道他是博学之士,但提督军务的太监张忠认为王守仁以文士授兵部主事,便蔑视守仁。一次竟强令守仁当众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