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中民警为何不使用专业执法记录设备?
5月11日凌晨1时44分,北京昌平警方通报雷洋涉嫌嫖娼在查处过程中突发死亡的情况续报。内容显示,5月7日21时14分,民警发现雷洋从足疗店离开,立即跟进,亮明身份对其盘查。雷洋试图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并将民警所持视频拍摄设备打落摔坏。
此前,雷洋家属一直要求警方公布执法记录仪当晚的记录,但一直未获回复。
民警持有的是何种设备?是否警察常佩戴的执法记录仪?该摄录设备摔坏后是否影响内存中的视频影像?……这些问题或涉及到影响雷洋案最终定性的关键证据。
5月11日,北京昌平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称,当时,便衣民警使用的是手机摄录。
但进一步的疑问是:为何不使用专业执法记录设备?手机摔坏后是否影响内部储存的资料?
北京曾要求执法全程记录
据《法制日报》报道,2012年底,北京市公安局为一线执法单位和民警配齐了具备摄录功能的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同时制定了《现场执法记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要求,巡逻盘查、调查取证、治安检查、交通管理、消防检查等所有的现场执法行为都要应用“规范执法通”等现场记录设备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对所有执法细节都要依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记录在案,并在24小时内严格备份归档,不得随意删除,以备检查。
执法记录设备是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能够对执法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通过提供有效的现场影像资料,供案件指挥、侦破和检察机关取证。
并且其具有体积小,便于携带,待机时间长等功能。
《财经》记者从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查询得知,日期为2015年9月8日、名为《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公安中央转移支付警用装备购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下称《公告》)内容显示,昌平公安分局共采购了500台执法记录设备,单价为2180元。
《公告》内容还显示,该执法记录设备外壳防护等级符合GB4208-2008中IP68,裸机可承受3.3米任意面跌落,内置32G存储卡,采用可更换锂离子电池,连续摄录12小时以上动态视频,待机500小时。
生产该执法记录设备的官网显示,DSJ-E8执法记录仪主要针对执法部门的特殊使用需求,适用于公安、交通、司法、城管、工商、税务、铁路等各个执法单位。
该记录仪产品设计有两个特点:一是便捷可靠的一键式操作设计;二是高强度壳体设计,根据警务人员在执法时的特殊性,采用了高强度工程塑料制成,在外观的四周特制了抗摔的材料。
自2009年上市以来,该执法记录仪已用于全国各省市多个执法部门,其中就包括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财经》记者在一家专卖执法记录仪的公司咨询,对方客服亦称,用于抓捕工作的执法记录仪要抗摔一些,“目前警用执法记录仪最好的是3米自由跌落摔不坏,就算摔坏了,内存卡还可以照常使用。”
专家建议使用专业设备
但在雷洋案中,为何民警不使用专业、功能强大且抗摔的执法记录设备?
就当晚的视频记录情况,邢永瑞对媒体称,因为是便衣打击,执法记录仪都是挂式的,当时便衣民警穿的都比较单薄,执法记录仪没办法外挂,如果手拿会非常明显。
对于出境携带执法记录仪是否执法规范的必须要求,邢永瑞回应说,便衣打击可不用配戴。
在没有记录仪的情况下,邢永瑞说当时用手机进行了记录,在制服过程中,场面混乱,手机掉地摔坏。
据《财经》记者从包括消防、交警、反恐、狱警等多个警种的相关警员处了解到,一般来讲,执行任务时,必须要带执法记录仪,但如果是便衣警察执行任务,也可带DV摄像机或其他隐蔽设备同步录音录像。
“由于设备不够用的原因,有可能出任务时,几个人中只有一人佩带摄录设备,这也是正常的。”一名基层刑警告诉《财经》记者,如果当晚警察用的是DV摄像机,这个被摔坏的可能性很大,“即使如此,摄录的视频也是可以看到的”。
一位专业维修手机的技术人员称,即使手机被摔坏,只要手机“字库”不坏,手机内的视频数据均可提取。手机字库是维修人员对FLASH MEMORY的俗称,其真实名字是闪速存储器,简称闪存,相当于手机的“硬盘”,和最新技术的固态硬盘是一样的。“字库”是很难被摔坏的。
据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便衣警察在从事秘密任务时,一般不会携带执法记录仪,因为容易暴露身份。警方在抓嫖过程中遇到嫖客激烈反抗从而损坏摄录设备,这种情况并不常见,这可能出乎执法者的意料。
另据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表示,虽然便衣警察在执法时需要执法设备更加便携有隐蔽性,但在执行一些危险性很小的任务(比如抓嫖)时,最好还是用专业执法记录设备,这样不仅可以保障当事人的权利,至少也可以最大可能地保证取证工作顺利进行和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