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振甫会长 “两会”人大代表郑州日产郭振甫议案
关于成比例增加当期工薪阶层可支配收入,降低社保缴费比例,拉动内需,遏制经济下行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 郭振甫(点击查看最新人物消息)
超过5亿人数的工薪阶层,既是国家经济发展的直接推动者,也是社会和平稳定的主体力量;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服务的提供者,也是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主要群体,其可支配收入水平直接影响着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作为社会统筹的受益者和“五险二金”的主要缴费主体,过高的“五险二金”缴费比例,实质性降低了工薪阶层的可支配收入。
目前“五险二金”缴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远超警戒线。据统计,我国现行“五险”的缴费比例达到43%,加上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我国社保缴费比例总体超过70%,其中约三分之二由企业承担,三分之一由个人承担。在“五险”中,养老保险的企业 个人缴费合计高达28%,而世界平均水平是10%,甚至远远超过了20%的国际警戒线,不仅企业负担大,且工薪阶层可支配收入低。
2、社保缴费比例过高,导致企业少缴甚至不缴现象严重。面对过高的社保缴费比例,相当一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为了降低人工成本,都尽量少缴甚至不缴,社保资金反而因缴费企业数量和职工总数不够而总量不大,直接影响了社会统筹的收支不平衡。
据统计,2014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人数为3.4亿,远低于城镇职工总数;而按规定比例上缴社会保险的企业和职工就更少了。少缴或不缴,客观上导致了社会统筹的恶性循环,一方面是当期不缴费、少缴费和正常缴费企业、职工之间的不公平加剧;另一方面大家争相采取各种措施少缴或不缴,造成不缴费、少缴费和正常缴费的员工退休后收入的不平衡,及由此带来的社会统筹缺口更大。
3、工薪阶层实际可支配收入偏低且增长缓慢。在企业承担的人工成本中,合计有43%左右缴纳社保,加上按比例提取的福利费、工会会费和个人缴纳的个税,员工获得的可支配收入不足50%。另一方面,从员工的税前工资和实发工资比较来看,扣除个人承担的25%左右的 “五险二金”,和平均3%的个税,员工可支配收入仅占税前工资的70%左右。
加上每年不断调整的社保基数和相关补充保险的建立,带来的是工薪阶层工资增长水平的虚高,可支配收入增长其实非常缓慢。
简单测算:企业人工成本如果每年增加8%,表面上职工的工资增长5%,但这5%基本只够维持社保基数的上调。也就是说每年5%以下的调薪无法带来工薪阶层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就很难带来消费的增长。
社会统筹的真正内涵是为了平衡现有劳动者、退休人员、企业、政府之间的收支关系,也是平衡今天和明天收入分配关系的一种手段,某种程度上社会保险是国家管理水平的直接体现。为此,建议通过多种措施,成比例增加工薪阶层的可支配收入,使之成为拉动内需、遏制经济下行的突破口。原因主要有:
1、作为社会统筹缴费主体的工薪阶层,是内需的主体力量,其消费需求是全方位的,包括购房、购车、教育、旅游、餐饮、衣饰、娱乐等,工薪阶层都是消费主体。
2、工薪阶层的消费具有典型的当期性、即时性和可持续性特点。一方面只要可支配收入在手,立时就能带来或旅游、或餐饮、或娱乐的短期消费;一方面只要可支配收入按预期增长,其消费信心得到增强,很快就能带来或购车、或购房等长期消费。
3、工薪阶层的消费大多发生在国内,且以自主品牌为主,可以同时刺激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拉动国内需求。
4、工薪阶层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是创新创业的主体,其可支配收入实现按预期持续性增长,将有助于技术人员沉下心来进行技术创新和原创开发,有助于技能人员安于一线苦练技能、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实现。
5、社保比例的降低和工薪阶层队伍的稳定,客观上减轻了企业负担,可有效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
针对工薪阶层的可支配收入增长,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参照国际标准,尽快将社保缴费比例降低三分之一,以刺激当期经济增长。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14年中国城镇常住人口为74916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扣除价格因素后较上年增长6.
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968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远低于GDP增速和工资增长水平。如果社保缴费比例降低三分之一(从70%的缴费比例下降到47%),将大体释放20%的可支配收入,按照工薪阶层消费全方位、当期性的特点,将带来数万亿的国内消费增长。
2、对于失业、工伤、生育等结存偏高的保险基金,建议尽快出台降低缴费比例或者取消缴费的政策。新的形势下,随着社会医疗水平的提高,生育保险给员工带来的保障力已经越来越弱,建议逐步取消或纳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对于就业的指导和帮扶并未发挥很好的统筹作用,随着社会“创客”群体的增加和就业观念的转变,失业保险的价值更显得单薄,因此也建议逐步降低或取消;工伤保险在结存偏高的情况下,也建议降低缴费比例。
3、通过个税税收调整,扩大工薪阶层可支配收入。通过调整个税级次和征税范围,让税收向高收入群体倾斜,使更多中间收入群体通过少交税,而更有现金消费能力,用更大群体的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推动“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形成。
整体上,希望国家系统化考虑社保缴费问题。通过对社会保险的全面监管,促进企业全方位、职工全人数按规定、按比例缴费,以缴费企业和缴费人数的扩大,带来缴费基数和缴费总量的增加;同时,建议与国家正在进行的统筹改革相结合,积极采取措施筹措资金,包括国家加大资金注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社保资金保值增值等方式,推动社保资金基数增加;希望进一步加快社保改革进度,统筹兼顾,既能切实提高工薪阶层的当期收入,又能有效拉动内需,又可从长期真正实现社会统筹的收支平衡,推动经济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