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喜远被双规 山东纪委确认开除牛启忠王喜远党籍 两人已先后被查
1月18日,山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公报》,称1月17日召开的山东省第十届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牛启忠、王喜远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之前作出的给予牛启忠、王喜远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其中,牛启忠为山东省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1957年出生于农村一普通家庭,自学完成本科教育学习、35岁成为县级干部、43岁通过考试成为枣庄市委常委,46岁成为枣庄市委副书记、滕州市委书记。在其离开滕州时,因其对当地做出较大贡献,曾有数千名群众长街相送。
2015年6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对省纪委委员、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牛启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
2015年9月10日,牛启忠涉嫌受贿案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据齐鲁网报道,东营市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牛启忠利用担任山东省滕州市市委书记、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 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收购、发展经营、土地出让金减免、提高土地容积率、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85.1005万元、美元6万元,折合人民币132.686万元。
据统计,在这132.686万元的受贿财物中,其主动交代的比例占99.3%,其向商人收受的贿赂占90.13%,其他的9.87%来自官员;有索贿情节的财物占9.1%;用于其摄影爱好的财物占16.66%。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这是山东省纪委首次公布山东省原纪委副书记王喜远的免职原因。王喜远1955年6月出生于山东烟台,上世纪70年代,王喜远从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牟平县支行秘书开始走入仕途,担任过牟平县革委会办公室秘书、牟平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组组长等职。
1984年,王喜远调至烟台市,历任烟台市委研究室秘书、办公室主任等职。1999年,王喜远被调到山东省纪委任职,在山东省纪委的十几年工作中,他相继担任研究室主任、办公厅主任、山东省纪委常委、山东省纪委秘书长、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等职。
据报道,2014年,王喜远在做客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在线访谈",就"铁面执纪、狠刹‘四风’"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时表示,对一些典型问题不仅要通报曝光,而且直接指名道姓公开曝光。
他还曾公开表示,所谓的"为官不易",只不过是让各级干部守住底线、不要违法乱纪而已,离为官不易还差很远。立规矩、定底线、划红线,是对各级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不是什么难以承受的过高标准。
2015年11月,大众网报道,王喜远因年过60到龄退休,不再担任省纪委副书记。2016年1月17日,山东省纪委确认王喜远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