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锦诗颁奖词 樊锦诗促成《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颁布实施
樊锦诗,我国知名的石窟考古专家、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专家樊锦诗祖籍浙江,1938年生于北京,长于上海。幼年时得过小儿麻痹症的她,身体一直很弱,并不适合到艰苦的环境中工作。1963年,从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毕业时,樊锦诗却偏偏选择了敦煌。
住土房,睡土炕,吃杂粮,喝宕泉河水,上世纪60年代的敦煌,条件还十分艰苦,但这一切没有吓走樊锦诗。在老一代敦煌人常书鸿、段文杰等带领下,樊锦诗深爱上了敦煌。2000年,有人提出,为了加大旅游开发,要把莫高窟上市。
樊锦诗十分清楚这一市场化运作的后果,她四处奔波,坚决反对,宁可敦煌研究院院长不当,也不同意,最终阻止了这一行为。在她的发起和直接参与下,《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于2003年颁布实施。在她的推动下,由三国四方参与起草的《敦煌莫高窟保护总体规划》于2005年通过专家论证,正在等待实施。
为了实现敦煌遗产的永久保存,永续利用,2003年,樊锦诗提出的《建设莫高窟游客服务中心的建议》,最终促成了莫高窟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综合保护工程――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