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容川的著作 唐容川血证用药的宜与忌

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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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唐容川血证用药的宜与忌 首席医学网 2007年10月05日 12:20:45 Friday 中华临床医师杂志征稿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会议 第二届中国病毒性肝炎 全

唐容川血证用药的宜与忌 首席医学网 2007年10月05日 12:20:45 Friday 中华临床医师杂志征稿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会议 第二届中国病毒性肝炎 全国心血管病学术会议 全国医学影像学术交流 核心期刊中国肿瘤征稿 膀胱尿道功能障碍学习 第80届国医节庆典活动 临床科研课题设计培训 心脏血管外科医学会议 妇产科临床热点会议 国际神经修复学会年会 第二届药学服务实践班 2009医学前沿论坛 心身医学国际论坛 作者:李海燕 吴依娜 作者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广东广州510405

加入收藏夹 【摘要】 唐容川血证用药:禁用吐法,可用下法,宜用和法,巧用补法。在补益脾肾之气的基础上,兼用活血化瘀,调气利水,调和阴阳,扶正祛邪等法。唐容川强调血证用药应严格掌握其适应证以及用药的禁忌。

【关键词】 《血证论 泻下 和解(中医) 补法 活血祛瘀 祛邪 毒邪

唐容川是清代著名的医家,其所著的《血证论》对血证论述颇为详尽,对血证的用药宜忌有精辟的阐述。现就其对血证用药的宜与忌作一探讨。

1 禁用吐法

唐容川认为,失血的病人,如吐血、咳血等症,由于血势趋上,气会随着血而逆于上,如果兼有痰涎等症而采用吐法,就会加重气逆,血会随气而出,从而加重了病人的出血,不利于疾病向愈。此时应该采用降肺气、顺胃气、纳肾气的方法,使血不会随气溢于上。唐容川强调:出血的病人最忌动气,故严禁采用吐法,即使是病愈或者是兼有杂症,也不得采用吐法,许多血证往往是由于吐而发病,所以必须严禁吐法,只有降气止呕,才是治血之法。

2 可用下法

唐容川认为,血证病人虽忌汗法和吐法,但可以采用下法,这主要是因为血证之人十居八九为气胜火旺之证,因而采用下法,遏其腾溢之势,且火气亢盛的血证之人,如若伤及阴血,就会加重病情,而下法可以救阴,正如张仲景所说的急下以存阴,若患者表现为正虚邪实,可纯用清润降利之法,缓缓调停,这样既不违背下法之意,又不伤及人体正气。

3 宜用和法

唐容川将和法视为血证第一良法,在调和脾肾之气的基础上,在表者和其肺气,在里者和其肝气,或调和阴阳,或逐瘀和血,或泻水和气,或补泻兼施,寒热并用,这些都可谓治血之良法。其实血证是相对比较复杂疾病,虽然表面上是以出血为主要表现,但实际其致病原因有或因于寒,或因于热, 或因于虚,或因于实之不同,所涉及的脏腑包括脾、 肝、肾等,往往虚实、寒热错杂,因此在治疗上,以和为主,攻补兼施是临床实际应用的基本原则。

4 巧用补法

血证多属虚劳之证,故多数医家喜用补法。但唐容川指出,当邪气不去而补之,如关门逐贼,瘀血未除而补之,则助贼为殃,所以应用补法要严格把握其适应症。在补法之中,补肾补阳居多,而补脾补阴次之。对于失血之人,如果没有火热之邪,仅用补中之法就可以向愈;兼有火热之邪,必须首先祛除邪气。

用寒凉之法易伤及五脏之生气,应以甘寒之药,滋其阴而后养其阳,引血归位,血止而病愈。同时还需注意,即便是虚证的血证病人,由于血液溢于脉外,离经之血是为瘀血,所以也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采用活血化瘀的方法,即活血补血,祛除血瘀之邪,有利于出血的治疗,而不是一味的呆补。

唐容川认为,血证的用药,应严格掌握其适应证以及用药的禁忌。我们在临床实践中亦体会到,大多数的血证患者,在补益脾肾之气的基础上,兼用活血化瘀、调气利水、或者是调和阴阳等方法,有利于疾病的痊愈;在临床中,对于一派虚象兼有外感之邪或者内生之邪时,如果采用补法,应在祛邪同时,加用补法。

例如:ITP的患者,既便是虚证,但由于离经之血是为瘀血,此时如果不祛除瘀血,单用补法,就会使疾病迁延不愈。白血病病人,虽然由于其贫血,表现为虚弱之象,但由于其根本为毒邪内蕴,所以必须扶正祛邪,才能达到临床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