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副市长王宏景 杨青玖任焦作市副市长 免去王宏景副市长职务
昨日上午,焦作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市会议中心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杨青玖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免去王宏景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任命王莹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由焦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德主持,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玉华、王建国、魏丰收、郜小方、葛探宇,秘书长张凤驰出席会议。
焦作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组成人员35名,因事因病请假5人,实到30名,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听取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免去王宏景职务的报告、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杨青玖任职的报告,焦作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任命王莹职务的报告,通过联组审议后,决定免去王宏景的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任命杨青玖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莹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市十二届人大代表职保昌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
任命决定通过后,王明德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当选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青玖、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莹颁发了任命书。
随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当选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青玖、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莹走向宣誓台,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握拳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