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用病死猪做腊肉 竟有问题猪腊制品流通到市场买肉需“小心”
核心内容:工厂用病死猪做腊肉,据报道,工厂以病死猪肉加工腊肠腊肉案件宣判了,多人被判刑。黑心老板专门收购病死猪肉加工之后再销售出去。市场上还有很多的病死猪肉,据查,这个黑作坊在不到一年时间里,使用大量病死猪肉,加工制造“毒腊肉”,涉案金额13万多元。
这些“毒腊肉”全部流入了市场,并堂而皇之地上了百姓的餐桌。2015年1月,徐某、王某共同策划收购病死猪肉加工成腊肠、腊肉销售到市场上供人食用,从中非法牟取利益。
截至2015年9月15日,徐某、王某将病死猪肉制成的腊肠、腊肉拿到市场上进行销售,从中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任某赚取工资人民币2500元。陈某、朱某明知徐某、王某购买病死猪肉用于加工成食品后供人食用,仍然从福清市城头镇、长乐市松下镇一带养猪场捡回病死猪并进行屠宰,然后在福清市城头镇岩兜村设置的屠宰窝点内将屠宰后的病死猪肉,以每斤人民币1.
5元左右的价格卖给徐某、王某,从中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
2015年4月,徐某、王某租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某房屋作为腊肠、腊肉加工窝点,并到福清市城头镇向陈某、朱某购买病死猪肉,然后运回上述窝点加工成腊肠、腊肉,销售到市场上供人食用。
2015年8月,徐某、王某先后雇佣任某、徐甲到该窝点,参与将病死猪肉放入搅拌机搅拌后,进行绞碎、腌制、灌肠、熏烤等一系列加工程序并制成腊肠、腊肉。
2015年9月15日17时许,王某、徐某再次驾驶面包车到福清市城头镇岩兜村向陈某、朱某购买病死猪肉时被福清市公安局抓获,公安民警从现场查扣到病死猪肉920公斤及作案工具蓝色五菱牌面包车1辆、无牌正三轮摩托车1辆、铁锹1把、推车1辆、磅称1台等。
当晚,公安民警又在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吴凤村一民宅的腊肠加工窝点内抓获任某、徐某,并当场查扣到病死猪肉430公斤、腊肠2斤及作案工具银灰色面包车1辆、多用绞肉切机1台、搅拌机1台、冰柜3台、电子台秤1台等。经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现场查扣的病死猪肉检出圆环病毒2型。
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由公安部2015年“利剑”行动第三批挂牌督办的王某、徐某、陈某、朱某、任某、徐甲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法院查明,由于原邵东县范家山镇动物防疫检疫站站长刘某的严重不负责任,违规开具检疫合格证明,导致从华兴肉类加工厂流出的101吨病死猪肉进入张家界等地,被制作成当地特产“湘西腊肉”。刘某已被湖南省邵阳市中级法院终审以食品监管渎职罪判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