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离知乎 林秋离:写歌 我跟熊美玲几乎天下无敌

20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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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她全家都是医生,都是博士.她爸两个女儿,大姐和小妹差十二岁,姐夫是全世界排名四十名以内的水资源专家.姐夫那么知名,所以美玲把我"盖"得很深,不让全家人知道我的存

她全家都是医生,都是博士。她爸两个女儿,大姐和小妹差十二岁,姐夫是全世界排名四十名以内的水资源专家。姐夫那么知名,所以美玲把我“盖”得很深,不让全家人知道我的存在。

其实和我认识的时候,她绿卡已经下来了。后来她告诉我要去美国报到,我才知道原来她家是这样子。我说:“好啊,你就陪爸妈去玩一玩,回来再说。”她去就没写信来,我就等,等了三个多月,从九月到十一、十二月,她回来了,打电话叫我去接她,我一出门,她已经站在楼下,跟我讲:“我回来就不走了,我们写歌吧。”意思是:她不想在美国,不想接受爸妈安排的后半辈子,她想跟我在一起。

我后来写《一生情一生还》,因为美玲的选择对我是一种肯定、对穷小子的肯定,是一种托付。我就告诉她,我会把写歌当一个事业来做,我有计划、有条件、有蓝图地来写歌。

我写歌绝对不是靠灵感的,而是有目的、有任务性的。第一个,我要确保她喜欢我的词,因为我们合作全部是用填的,她先有曲我写词,我要先确保我是不是还能吸引她,她是我取悦的唯一对象、是我的客户。第二个,我必须将作品卖掉。第三个,必须让卖掉的作品想办法让它变红。

我能控制的是我尽量把歌词写得有红的可能,尽力让作品变主打歌。这样可以确保很多事情,一、我有版税领,可以养活她;二、可以跟她家人讲:“我不贪图你们任何一分钱。”三、我也可以跟我家人讲:“你们不用担心,我自己一个人在台北过得很好。”

1985年我们发表第一首合作,范怡文《一生情一生还》,紧接着张清芳《我还年轻》、林慧萍《无情弦》。这三首歌是排行榜1985、1986年最红的歌,而且是很接近的密度。我们结婚是1987年。婚后五六年,我地位已经确定,尤其写了黄莺莺《哭砂》,非常脍炙人口,大街小巷都在唱我们的歌,她哥哥们不要说与有荣焉,至少确定他妹妹不会饿死了。

陈:在“取悦她”和“让卖掉的作品变红”中间,有没有过矛盾?作曲者有没有嫌弃过你把她的歌变得“媚俗”?

林:熊美玲并不见得认同很文艺性的作品。对她来说,歌词不是文学,是音乐的一部分。文学归文学,在中国来说,文学是属于视觉的,写下来让人看的;歌词是要用唱的,不是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