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泰为何不授军衔 1955年授衔元帅 原拟授衔元帅的刘少奇为何落选
经过讨论,大家认为毛泽东高瞻远瞩、深思熟虑,一致赞同他的意见。最后,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经过反复考虑,认为毛泽东已任党和国家主席,周恩来已任政府总理,刘少奇已任全国人大委员长,邓小平已任党中央秘书长、政府副总理,加之现在又是和平时期,他们四位都担任着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职务,不要军衔也有道理,最后都没有被授予军衔。
这样,在后来实施军衔时,因毛泽东坚辞不授大元帅军衔,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成了我国历史上的一个空衔。
由于以毛泽东为首的一批中央领导同志主动提出不授军衔,就使评衔工作中的许多矛盾得以顺利解决。
原本,按照中央军委1955年1月23日发布的《军衔指示》规定,“省、市、地委书记及省公安厅长兼任军队首长职务者,均应评定军衔。”主要是解决地方领导干部兼任军队职务,可否授衔的问题。
1月29日,总干部部长罗荣桓署名,向中央军委呈报了《关于地方负责干部的军衔评定和授予问题的请示》。该《请示》列出了拟评定军衔的22名省委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名单,他们是:
广东省委书记兼政委陶铸,陕西省委书记兼政委张德生,甘肃省委书记兼政委张仲良,青海省委书记兼政委高峰,四川省委书记兼政委李井泉,西康省委书记兼政委廖志高,贵州省委书记兼政委周林,山东省委书记兼政委舒同,浙江省委书记兼政委江华,江苏省委书记兼政委江渭清,安徽省委书记兼政委曾希圣,河南省委书记兼政委潘复生,江西省委书记兼政委杨尚奎,广西省委书记兼政委陈漫远,湖南省委书记兼政委周小舟,湖北省委书记兼政委王任重,辽宁省委书记兼政委黄欧东,黑龙江省委书记兼政委欧阳钦,吉林省委书记兼政委李梦龄,热河省委书记兼政委王国权,河北省委书记兼政委林铁,山西省委书记兼政委陶鲁加。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与军队有历史联系和与某一地区有联系的地方领导干部共21人,也拟予评定军衔,他们是:
中共蒙绥分局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乌兰夫,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兼党组书记赵尔陆,福建省委第一书记、省人民政府代主席兼福建军区司令员叶飞,云南省委第一书记、省人民政府主席兼云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谢富治,中共新疆分局第一书记、新疆军区代政委兼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委王恩茂,中共西南局常委、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王维舟、广东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冯白驹,云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周保中,铁道部部长滕代远,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李先念,中央副秘书长兼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主任谭震林,国家建设委员会主任薄一波,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兼国家计委副主任邓子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国家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王世泰,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任程子华,国家体委副主任兼党组副书记蔡树藩,山东省委书记谭启龙、地质部副部长兼党组书记何长工,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张际春,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大使姬鹏飞……。
总干部部的《请示》建议,“与军队有历史联系和与某一地区有联系的代表人物”的军衔,采取三种方式办理:第一种是“须评定军衔又授予的”,第二种是“只评定军衔不授予的”,第三种是“只授予预备役军衔的”。
1955年2月11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重新调整全国战略区,将原来的6大军区改划为12大军区,这样,上述地方领导干部中,有几位又重新担任军队领导职务,如乌兰夫任内蒙军区司令员兼政委,赵尔陆任职的第二机械工业部属军事工业,主抓核武器及常规武器的研究与试制,叶飞任南京军区副司令员兼福建军区司令员,谢富治任昆明军区司令员兼第一政委、阎红彦任成都军区第一副政委,王恩茂任新疆军区司令员兼政委。
后来,党中央又决定,凡是1952年没有参加军队评级,又转到地方任职的领导干部,包括驻外使节,一般都不参加评定军衔工作。
7月14日,总干部部《关于评定军衔工作向军委并中央的报告》中又说:“对于兼任军队职务的地方干部,凡兼任分区政委(地委书记)以上职务者,对其军衔采取评而不授的办法。凡兼任县兵役局政委(县委书记)以下职务者,则不评定授予军衔。”
据此规定,总干部部长罗荣桓又把上述43位在部队兼政委的地方领导干部名单列出,呈报中央军委,建议评而不授军衔。
后来,上述名单中大多数人没有授予现役军衔,只有乌兰夫、赵尔陆、叶飞、谢富治和王恩茂等5位授予现役军衔。他们被授衔主要原因,首先是在部队有实际职务,其次处在内蒙古、新疆、云南等边陲地区或福建前线地区或担负国防工业的重任,还有是他们与部队有着历史的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