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铁亮和蒋美兰 蒋美兰: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
诉求表达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信访工作是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渠道。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中央就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省委书记郭庚茂提出:信访工作必须在法律政策的范围内守牢底线,各级各部门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的实践中,无论是出主意、想办法,还是作决策、处理问题,都要敬畏法律、依法办事。
近年来,我们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信访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始终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高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破解信访难题,不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一段时间以来,诉讼与信访交叉、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的问题比较突出,导致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甚至“弃法转访”、“以访压法”,既损害司法权威,也影响正常信访秩序。2013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准确把握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精神,积极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
2014年以来,我省制定出台《河南省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等9项制度措施,严格实行诉讼和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纳入法治轨道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省信访局及各信访部门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严格甄别把关,耐心教育引导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及时转同级政法主管单位依法处理;支持帮助各级政法机关建立完善联合接访及分别设立窗口接访机制;积极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目前,全省涉法涉诉信访总量呈逐月下降的良好态势。
全面推行依法逐级走访。2014年4月,国家信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为有权处理机关和来访群众指明了一条步骤清晰、要求明确的路径。我省研究制定了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
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总体思路,强力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努力做到“压实两个责任、规范两个行为”,即压实各级领导的责任和压实各级职能部门的责任,规范信访群众的信访行为和规范各级干部的工作行为,推动大批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我省自去年12月1日依法逐级走访制度后,群众赴京到省越级走访明显下降,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健全完善依法终结机制。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关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精神,省信访局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信访事项评议化解终结办法》,明确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尽可能采取公开听证、会商评议等方式进行复查复核,努力实现信访事项有序终结退出,最大限度减少信访积案产生。
同时,进一步畅通复查复核渠道,规范受理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及时纳入复查复核程序,作出依法、客观、公正的终结结论。
为不断提高复查复核工作的权威性,2015年还牵头建立了省级复查复核、审核案件评查专家人才库,切实加强复查复核的指导把关、扶正纠错职能,切实发挥其在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的作用。2014年以来,全省共依法终结信访事项2990起,有效减少了信访积案存量。
改革考核评价问责机制。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及国家信访局的《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分细则》,依法依规修订完善我省的信访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科学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突出对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的考核,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信度。
注重考核成果的运用,坚持对工作成效好的地方给予表扬鼓励,对工作成效差的地方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落实引发重大信访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协调推动相关地方和部门落实责任查究。
切实加强信访法治宣传。围绕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中央5号文件等重要法规文件,持续抓好《信访条例》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将每年5月份定为《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月,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传播载体的优势,通过政府网站、报刊专栏、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普法微信等载体,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印发明白卡,组织知识竞赛、文艺汇演、法治宣传大篷车等形式,多渠道、多领域广泛宣传《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实现家喻户晓、人人遵守。
我们将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以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着力从制度机制上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更好地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业绩。(河南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蒋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