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军结婚20周年 与妻子恩爱旧照曝光(组图)
朱军的艺术人生访谈 梨花飞雪/文 事业成功的男人在工作中一板一眼,过日子却不需要一本正经,在一些边边角角的地方做一些偷着乐的事,不也是一种美好吗?快乐其实是一种从心底偷着乐的幸福。 荧屏上的朱军给人的形象是正襟危坐、一脸的严肃,很多人想像这样一个事业成功的男人在生活上一定很粗糙吧,因为他太忙,因为他根本没时间家长里短。
可当你想像他一针一线为妻子缝裙裤,一锯一刀用木头为儿子做小手枪,一喝酒就“忘乎所以”,你否有了另一种感动?事业成功和生活情趣并不矛盾,过日子真的是一种边边角角的幸福,它不会惊天动地,但绝对动人心弦。
喜欢给妻子做裙裤的丈夫
朱军的手巧在圈内是有名的。结婚前,朱军就喜欢给妻子谭梅缝做各种各样的裙裤,朱军总说裙裤很有女人味,女人穿着非常飘逸灵动,像一幅江南烟雨图。朱军其实没学过裁剪,就是喜欢动手尝试。有时候他干脆直接拿张报纸糊在谭梅身上,比量比量就轻松地把服装样板做好了。
朋友翻看谭梅的裙裤往往会大呼小叫,因为裙裤做工的确上乘,针角缝得很细密,连腰间0.1厘米的子口明线都压得均匀整齐,比裁缝的手艺都精巧,你很难想像出一个粗犷的大西北男人做精细活的认真模样。
有一次,为了买到裙裤上一对合适的装饰腰环,朱军挨个在商店里找,最后在地摊上花一元钱买到了一对,回家后缝上去简直珠联璧合,样式还很新颖别致,效果好得难以想像。朱军刚做好这条裙裤时,街上居然还流行了一阵,一不小心引导了一次时装潮流,他们为此得意了好一阵。
刚到北京时,朱军像所有的北漂一族一样,住地下室、招待所,生活得相当艰苦。即便是谭梅调到北京后,情况也未见多少好转。1998年,中央电视台分给朱军一套二居室,尽管房子面积不大,但朱军和谭梅在北京毕竟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家。
一提起这套房子,谭梅美丽的大眼睛上都会蒙上一层泪水。朱军会意味深长地拍拍妻子的肩膀,安慰道:“这是干什么,现在咱们不是挺好!” 新房的门、家具、小吧台以及整体欧式的装修风格都是朱军设计的。连文化墙上砖与砖间勾缝处的水泥,都是朱军亲自采购,再调墨勾色,深一点浅一点都不行,他说,别看这小小的缝隙,它决定了整体的神韵。
舞台废弃的布景中也有可用的材料,有一次朱军发现一张旧门板,就如获至宝地扛回了家,晚上一个人在灯下敲敲锤锤,忙活了大半夜终于做好了一张精巧的新桌子,式样简洁大方。
家里原来的旧桌子闲着没用,朱军又别出心裁地把旧桌子翻个面,刨掉旧油漆,添点新料,一个颇有创意的小柜子打造出来了,搁在墙角放一些零碎的小东西真是恰到好处。
干完活,他习惯坐在地上盘腿抽一支烟,在烟雾袅袅中静静欣赏着自己的作品,感觉是从未有过的轻松。 朱军还特别留意淘一些可以废物利用的小东西。有一次他和谭梅一起外出,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发现一只花瓶,朱军花不多的钱买了下来。
回家在房间里琢磨好久,给它加上底座、安上灯口、装好线路、拧上灯泡,又买了一个淡米色的纱质灯罩,普通花瓶变成了一盏精巧的台灯,放在卧室的一角发出恬淡安静的光,有一种韵致清浅的美。
家的温馨在一个大男人的手里一点点具体起来,朱军说爱一个人其实就是亲手为她打造一片天堂。 有一次谭梅的妈妈要来看女婿。那天,朱军特意起大早,去车站迎接,没想到两个人走岔了,等朱军回到家属大院,丈母娘却早已在屋内等候,谭妈妈一脸爱怜地望着朱军,没有丝毫的责怪。原来老人仔细参观了女儿女婿的小家,谭梅告诉妈妈,屋内家具都是朱军自己打造的,谭妈妈的眼里有些湿润,她只淡淡地说了一句:“我女儿真有眼光。”
喜欢脱鞋打风筝的父亲
朱军家的墙上挂了一张照片:儿子小毛头仰面躺在朱军怀里,朱军左臂环住儿子的头,右手拿着奶瓶,儿子小嘴吮吸着奶嘴,父子四目相对凝视对方。提起这张照片,朱军说:“不管我多忙,如果我能在家,总是要喂喂孩子。很多人都认为喂养孩子是母亲的任务,我却愿意通过这样的方式增进与孩子的感情。
” 曾有在外企工作的朋友表示:我中年得子,一定要给孩子买最好的东西,玩具都要进口的。朱军却更愿意通过自己的双手,给儿子的童年带来快乐。
有一次他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块合适的木头,坐在地上用刻刀捣鼓了一晚上,为儿子雕琢出一把精细的小木枪。有了孩子以后,朱军又重操旧业,买来木板、螺丝、钉子,拉开架势,连锯带刨,很快给儿子做成了尿布架和小玩具箱。
为了锻炼儿子的动手能力,朱军买回各式各样的组装模型。儿子太小不会玩,朱军认真地对谭梅说:“我要先试玩一下,这样,等儿子长大了,我才能教他怎么玩。”非典时期朱军难得有了一点空闲,就兴致勃勃地把平时没时间玩的汽车模型、飞机模型都拿出来玩。
有一天天气很好,阳光夹杂着青草的芳香,他带着谭梅和儿子一起拿了航模去院里玩儿,谭梅抱着儿子坐在草坪上看朱军“表演”,结果小航模一会儿上树一会儿上房,朱军一路小跑,累得气喘吁吁,小飞机摔坏了,他捡起来蹲在地上修,修好了好再继续飞。
儿子在旁边看得手舞足蹈,兴奋不已。院子里的小孩都跑来看,朱军俨然成了孩子王。 朱军也很喜欢放风筝,有一次风筝挂到树上,他居然把鞋脱下来去打,玩得比孩子还疯。院里的人路过时都笑着说怎么看也不像电视里的朱军。朱军的儿子也因为总喜欢看老爸玩这些东西,眼睛练得特别尖,虽然才一岁,但有小鸟飞过他都会追着看。
一喝酒就“忘乎所以”的男人
朱军爱喝酒、爱吃辣,他不会忌口,他觉得这样活着很快乐。谭梅说:“我最不喜欢的是朱军喝酒。”朱军则会说:“最不喜欢的是,我喝酒后谭梅唠叨。”起初,两人也为这些小事争执不下,很不愉快,谁也说服不了谁。后来,朱军想明白了,他对朋友说:“如果哪一天,你的妻子看到你喝醉了酒不再唠叨你,你的婚姻就危险了。
”想通后,每当感觉谭梅不悦时,朱军都会知趣地借故躲避出去,不和妻子发生正面冲突,等妻子心情稍好时,两人再平心静气把事情说开。
谭梅劝了很多次没办法,怕朱军喝醉了开车出事,只好自己学会了开车。 一次,朱军偶尔碰到关系比较好的邻居,开玩笑说哪天要去他们家喝酒去。邻居却当真了,把菜都准备好了正式邀请他去做客,那一天还请了两个不认识的朋友作陪。
结果,从晚上八点钟吃到十二点了朱军还不回来,谭梅跑过去一看,他在那里喝着绍兴老酒,谈兴正浓呢,脸儿红红的,像见到多年的老朋友了。还有一次朱军说小区一家小酒店里烧的菜不错,邀请几个哥们儿来喝酒,4个人喝了5瓶白酒、还有1箱啤酒,把酒店的人吓得一愣一愣的。
朱军深信酒品如人品,只要谈得来,朱军就会陪他喝个尽兴。看着朱军谈酒时酣畅淋漓的样子,谁也难以想像他矜持严肃的一面。 台下的朱军很少一本正经,他在边边角角里享受着平凡人的乐趣,快乐其实是一种从心底偷着乐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