娟子老公 因短信回得晚妻子遭老公暴打 芦淞法院首发"人身保护令"

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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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株洲晚报9月14日讯(记者 李卉)娟子和老公阿强都年近40了,孩子已有12岁.阿强长得高大威猛,娟子显得小鸟依人,在朋友们看来,两口子非常般

株洲晚报9月14日讯(记者 李卉)娟子和老公阿强都年近40了,孩子已有12岁。阿强长得高大威猛,娟子显得小鸟依人,在朋友们看来,两口子非常般配,可娟子却有难言之隐。近日,她走到芦淞区法院,请求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据了解,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来,芦淞区人民法院发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娟子告诉办法法官,阿强虽然平时表现得十分爱她,但脾气非常暴躁,相处这十余年来,常常为了一些小事对她拳打脚踢。年轻时,娟子还扛得住,可近年来,阿强对她施暴的频率越来越高,下手也越来越重。

娟子称,今年3月,阿强生病住院,娟子在给阿强送饭时,还挨了他的打。当时是阿强因病痛心情不好,拿娟子撒气。不久后,阿强又对娟子施暴,理由是娟子没有加他的微信。

娟子向阿强解释,双方在朋友圈里有些共同的好友,有些朋友开玩笑的话也会导致阿强生气,所以她就偷偷把阿强拉入朋友圈黑名单。这个解释让阿强越发生气,越打越狠。

今年6月的一天,是夫妻俩的结婚纪念日。娟子回家时,等来的不是浪漫的烛光晚餐,而是一顿呵斥。“我早就给你发了祝福短信,你怎么那么晚才回信息?害我等了一天!”阿强对娟子又是一顿拳打脚踢。

娟子称,阿强对她的施暴方式不仅仅是拳打脚踢、用皮带抽,有时还用电线将她捆起来,再用叉子叉她,常常打得她鼻青脸肿。7月,阿强对娟子的一次家暴,娟子伤情比较重,被司法鉴定为轻微伤。

娟子把住院病历、伤情鉴定、被打时伤势照片一同提交给芦淞区法院。

芦淞区法院经审查认为,娟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禁止被申请人阿强对申请人娟子实施家庭暴力。“保护令”有效期为六个月。如阿强违反禁令,法院将依法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遭遇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