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贻之死 【山东往事】马新贻并非"渔色猎友"之人

201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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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电影<投名状>典出清末"刺马案",本版已经作过报道,这部集结李连杰.刘德华.金城武等当红明星的岁末大戏似乎使观众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一个语关"兄弟靠不住

    电影《投名状》典出清末“刺马案”,本版已经作过报道,这部集结李连杰、刘德华、金城武等当红明星的岁末大戏似乎使观众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一个语关“兄弟靠不住”的短信在坊间流行。但一些史学研究者却为马新贻正名,说这位山东老乡并非“渔色猎友”之人。

    ■名词解释     “投名状”典出《水浒传》

    “投名状”一词源于施耐庵的长篇小说《水浒传》,在该书“朱贵水亭施号箭林冲雪夜上梁山”一回中有这样一段惊心动魄的描写:“王伦道:‘既然如此,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林冲便道:‘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朱贵笑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

    由此可见,投名状是古时表示忠诚的一个生死契约,即加入一个组织前以该组织认可的行为来表示忠心,以此表达“生不能同生,死愿同死”的决心,类似今天“申请书”兼“决心书”的双重作用。

施耐庵笔下的“投名状”,后来被许多文学作品引用,沿袭至今。在电影《投名状》中,三位主人公仿照梁山好汉立誓结拜,以鲜血立下投名状:“纳投名状,结兄弟义;死生相托,吉凶相救;福祸相依,患难相扶;外人乱我兄弟者,恃投名状,必杀之;兄弟乱我兄弟者,恃投名状,必杀之!”影片以誓言开始,以誓言结束,将兄弟结义到手足相残的悲情演绎到了极致,也引起了人们对复杂人性的沉重思索。

    ■史海钩沉     扑朔迷离的“刺马案”

    由于《清史稿·马新贻传》等正史中对马新贻遇刺的原因记载过于简单且语焉不详,所以民间对此事众说纷纭,有关说法我们前文已经做过报道。

    “刺马案”之所以引人瞩目,首先因为遇刺人马新贻地位显赫特殊;其次是人们怀疑这个案子背后隐藏着更大的秘密,据清代史料记载,太平天国建都江宁,洪秀全聚敛钱财无数,而曾国藩陷城后却一把火烧了天王府,致使巨额财富下落不明,对此朝野颇有传言。

于是清廷先将曾国藩调离,随即升任与湘系并无瓜葛的马新贻为两江总督,启用马新贻被时人看作是朝廷用来制衡曾国藩的一枚棋子,当时盛传马受朝廷密旨开始对湘军展开调查。在这个敏感时刻,马新贻突然被杀,的确耐人寻味。

    因马新贻之死牵扯到了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谁也无心深究,最后以“漏网发逆,复通海盗,挟嫌泄愤,刺杀总督大员”之名草草结案。刺客虽被凌迟挖心处死,但案情并未水落石出,参加会审的马新贻部下孙依言、袁保庆坚决不在会审文书上签字画押。

    ■身正影斜     史学家为马新贻正名

    “刺马案”发生后,经过许多野史轶闻和民间戏文的渲染,马新贻一直被当作一个背信弃义渔色猎友的小人,其实历史上真实的马新贻并非如此。他出身于山东菏泽一个回族官宦之家,27岁中进士,后累官至浙江巡抚、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等要职,是一个抱负远大的知识分子。

他一生未参加任何派别,与同时代的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不同,马新贻手中没有一兵一卒,就连卫兵还是曾国藩送给他的。马新贻后来的平步青云与他的这种作风不无关系,特别是太平天国失败以后,攻陷天京(今南京)的湘军势力如日中天,清廷正是看中马新贻无依无傍的中立身份,才推出他出任两江以牵制曾国藩的湘系。

    据近年来一直从事马新贻研究的山东菏泽医专马列教研室主任高尚举介绍:“马新贻为人很正直,十分清廉。清末太平天国战乱之后,浙江一带土地荒废,民不聊生,身为浙江巡抚的他带领百姓开荒耕地,减免赋税,还组织百姓兴修水利,修筑海塘。

”另据史书记载:“东南三大政,曰漕,曰盐,曰河。”漕运、盐政和河工是江、浙一带的核心事务,马新贻在担任浙江巡抚和两江总督期间,主持完成浙江的减漕运动,最终确立了两淮盐法规制。他还积极投身河工,皆获时人好评。